外传·七夜 蜂鬼-《浮生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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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骑骆驼比赛真是一件有益身心的好事!因为这件事,我算了算,基本上一百年之内我都不用在洗碗了。敖炽把他的骆驼军团挨个臭骂了一顿,反被它们喷了一脸臭臭的口水。
虽然没有鸟语花香、山青水秀,单一的沙漠也十分欢乐啊。不记得以前是谁讲过一句话,可能是我自己——去哪里从来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谁去。
一切欢乐与有趣的源头,大概就在这句话里了。
今夜,该黑袍三号讲故事,所有黑袍里,三号的身材似乎最瘦,还总是佝偻着背,总是想把手脚并用去走路的样子,丑的很。
他把自己塞-进一堆软绵绵的垫子里,没有骨头似得半躺着,嘴里放出嗡嗡嗡嗡的声音。
“有病啊!怪叫什么!”
敖炽抓了一个苹果砸过去,三号一把接住,嘻嘻笑问:“你们觉得刚才的声音是什么?”
“不是蚊子就是蜜蜂。”我答。
“是蜜蜂。”三号打了个响指,“好,那我就讲蜜蜂的故事!女王殿下万福!”
1
暴雨从乌沉的云端疯狂而下,犀利的雨滴穿过层叠的竹叶,无情击打在一个于林中疾奔不止的男人身上,一件破损的雨衣裹住个小小的身-躯,被他紧-紧-抱在怀-里。
男人很年轻,20出头的样子,一头乱发--湿--漉漉的贴在额际,他一边跑一边对怀-里的小人儿说:“宁儿不怕……爸爸带你去看大夫……你不会有事……”
想在泥泞的山路上顺利奔跑,不是件容易的事。男人脚下一滑,顺着斜坡滚落到一条不浅的山沟里。待他被雨水迷了视线,从天旋地转恢复正常时,顾不得胳膊上被山石划得鲜血淋漓的伤口,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掀开雨衣,焦急地喊着:“宁儿……没事吧?没事吧?”
雨衣下头的小脸苍白如纸,小嘴微微翕开,长长的睫毛凝固在紧密的眼上,人男人怎么呼喊都没有一声回应,一身蓝花小裙子被雨水浇得透--湿--。
“宁儿……不要……不要离开爸爸!”男人疯了一样,把早已没有了呼吸的女儿抱起来,拼命用脸去贴她冰凉的额头,撕心裂肺地喊,“宁儿!起来!看看爸爸!起来啊!”
男人的眼泪与雨水混为一体,头上的天空与心里的天空,都在此时分崩离析
轰隆一声巨响,从最深的云层中爆出,一条细如发丝的金线从空中笔直坠下,摩擦着空气。烧出火焰状的痕迹,以流星般的速度朝匍匐在地面上的父女撞去。
沉浸在至痛中的男人,没有发现空中的异状,只在一瞬间,恍惚觉得似有个大大的气泡在头顶上炸开,莫名的压力将他的心脏往下一拽,紧接着一道抢眼的金光,从怀中幼女的心口钻了进去,浅若朝晖的光晕瞬时从尸体中荡漾而出,温暖的将失去生命的躯体包裹起来。
紧闭多时的幼嫩双眼缓缓张开来,失神的眸子渐渐生出了光彩,小女孩的喉咙蠕动这翕开的小嘴飘出一口压抑已久的长息。
“宁儿……”男人惊愕又惊喜地望着复活的女儿,一把将她拥入怀中,又哭又笑,“你醒了!你好了!我的宁儿!”
女儿眨了眨眼睛,漆黑的眼眸没有昔日的光彩,尚未恢复血色的脸上茫然一片,她抬起手移到他的肩上,用力一推,男人竟被她生生推开数尺,跌倒在地。
“宁儿……你……”男人不敢相信,弱小的女儿竟有这般力气。
她没有理会自己的父亲,仿佛他只是个陌生人,深呼吸了口气,她有些仓皇地看着四周,踉跄着朝山沟的另一头跑去。
“宁儿!你要去哪里?”男人忍痛爬起来,追上去抱-住女儿。
只是稍微用力的一甩,男人便摔倒在泥泞里,狼狈不堪,他费力张开被溅进泥水迷住的眼睛,看着那个往前奔跑的小小身影,绝望地大喊:“宁儿!回来!爸爸在这里啊!”
“不要枉费力气了,你跑不掉的。”
蓦地,漠然的声音在男人头顶响起,他回头一望,身后不知何时站了个男人,深黑的渔夫帽完美地遮住他的眼睛,线条简单而挺括的黑风衣在雨里泛着闪亮的青光。
不待男人对身后的不速之客作出反应,一把精巧的金色匕首刺开了雨幕,嗖地一声刺进了女孩的脊背。
“啊”一声惨叫,女孩倒了下去在冰凉粗糙的地上痛苦抽搐。
“你在干什么!!”男人被这一幕激怒了,他猛地推搡了那黑衣人慌忙扑到女儿面前,惊慌失措地抱起她,本能地想替她拔出那把匕首。可是,他的手刚一触到匕首,便被一阵钻心的刺痛给弹开了,一道长长的伤口出现在他的掌心,因为伤口形成的速度太快,鲜血在皮下呆滞了片刻,才慢慢渗出来。
“放开她,不要再碰那把匕首。”黑衣人走到他面前,冷冷道,“她不是你的女儿,你的女儿已经死了。”
“胡说!”男人的手愤怒地握成了拳头,抱着女儿的双\_臂反而更紧-了些,“她是我的宁儿!我的女儿!你这个疯子,为什么要伤她!她还这么小!”
说着,他不顾一切地再次去握那把匕首,换来的却不过是多一次痛楚,多一道伤口,匕首依然纹丝不动。
“这不是普通的匕首。”黑衣人猛拽住他的手腕,厉声道,“再碰一次,你这只手就废了!”
“疯子疯子!”男人的脸被巨大的怒火扭曲了,泪水夺眶而出,“我只有宁儿了!我只有她了!她是我的一切,我活下去的唯一理由!我……我一度以为我失去了她,可是上天又把她还给了我!我不允许任何人再伤害她,绝对不允许!”
“她不是你的女儿!”黑衣人的声音提高许多,似要把这个疯狂的男人惊醒,“她只是潜入你女儿尸体里的妖怪!”
男人固执地猛摇着头,把女儿护得更紧:“我不听你这个疯子的胡说八道!她是我的女儿!她是!”
话音未落,他使尽全力甩开黑衣人的手,出乎意料地跪在他面前,边磕头边央求:“求你了,放过我女儿!她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唯一!”
伤口流出的血,从他撑到地上的手掌下流出,与流动的雨水混成一片混浊的红,砰砰的叩头声不绝于耳。
面对一个绝望父亲的祈求,黑衣人沉默了。
“受了伤……封在躯壳里应该没什么问题……”
许久,他喃喃一句,然后蹲下-身,握住自己送出的匕首朝外一拔,一道清晰的伤口出现在女孩瘦削的脊梁上。见状,他口中念念有词,一手抚在伤口上,做了个朝外拉出的动作,另一手则挥起锋利的匕首贴着女孩的背部划了下去,又顺势在空气里一抓,动作麻利,快如闪电。
一声凄厉的悲鸣从女孩口中发出,旋即便再没了声息。
“宁儿……”男人不知所措地摇晃着女儿,朝黑衣人大吼,“你对她做了什么?”
黑衣人不说话,站起了身,从衣兜里掏出个精致的小锦囊,紧握的右手往锦囊里一开,似是放了些东西进去。在他收紧锦囊的刹那,一点点蓝色的光晕从锦囊口飘出,旋即消失在雨中。
“她没事。”黑衣人把锦囊送到男人面前,紧抿的薄唇如刀锋般锐利,“如果你想同她和平共处,那么收好这个。若她今后有任何不良异状,只要用力捏一捏这个锦囊,她便会老实下来。”
男人探了探女儿的鼻息,她的呼吸的确比刚才平稳许多,放下心来的他,迷惑而警惕地望着面前这个奇怪的黑衣人,问:“你究竟是什么人?”
“猎人。”黑衣人把锦囊扔到他怀-里,又掏出一张白色手绢,从地上找了块小黑石,在手绢上写了几个字后叠好,一并扔给他,“收好这两件东西,谨记!”
说罢,他转过身,踩着山沟一测的石块,轻灵地朝空中一跃,转眼便消失在雨中。
2
这孩子,长大后应该是个美丽的女-子吧。陶昂凝视着这个面相可爱的小病人。
那是一张细嫩得可以掐出-水的脸孔,黑而柔软的齐颈短发,带着天生的垂坠感,整齐地散开在枕上,长密如扇的睫毛安静地覆盖住一双半睁着的眼睛,嵌在里面的眸子蓝得像最明朗的一片海,多么少见的颜色!看她的双眼久了,视线竟像个沉入水里的大石,不自觉往下陷,那片少见的美妙蓝色,不期然间让陶昂想起了他最近常做的一个梦——
漫天绚烂的阳光,从赤金变得湛蓝,海底与天空像互换了位置,空旷无垠里,几片茸茸的羽毛缓缓飞旋,以一种好看的舞蹈之姿,快乐且自由地往高处飘摇。
陶昂的目光离开她的眼眸,眉头微微一皱,只因她脸上那层缺了血色的苍白,和不时因为某种不适而紧抿一下的小嘴,蓦地让他心疼。
“据说流羽在很久前就入院了,可病历上没有记录她的入院时间,所以她的准确年龄我们都不清楚。”护士阿萍边收拾着推车里的药品,边惋惜地说,“这孩子很可怜的,刚入院的时候患上了CML,后来做了骨髓移植,本来以为她可以康复出院了,可又检查出她脑下垂体分泌异常,整个身\_体都停止了发育,到现在为止,她的外表年纪看起来也不超过8岁。”
“为什么病历上会没有记录准确的入院时间和病人的真实年龄?”陶昂疑惑地问道。
阿萍摇摇头,无奈的回答:“流羽的原始病历遗失了,后头新建的病历就少了这两项,具体原因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我接手流羽这个孩子的时候,她的一切已经是这个样子了,我就知道这么多。”
“谁是她的主诊医生?”陶昂又问。
“院长啊!”一提到院长两个字,阿萍脸上即刻出现了春天,“据说当初这孩子被父母送到医院来之后,她的父母就双双消失了,只是每个月把不菲的医药费打进医院账户,从不来探望自己的女儿,反正我是一次没见到过。这算哪门子父母哪!”她鄙夷地撇撇嘴,继续道,“咱们院长看这孩子着实可怜,不但亲自担任她的主诊医生,平时对她也是嘘寒问暖,还嘱咐我们要多关心她,尽量让这孩子有一种有家有亲人的感觉。”
陶昂没说话,只在脑中搜寻着关于院长这个人的记忆,印象里,院长是个风度翩翩的中年男人,一尘不染的镜片后是一对睿智而平和的眼睛。目前为止,他们只有过一面之缘,在他第一天到永复医院上班时,照这里的规矩,到院长办公室同他打个照面,彼此客气地寒暄了几句。
“这个,陶医生,我还要去给别人换药,先走了。”阿萍跟陶昂打了个招呼,又把他拉到一旁,小声说,“刚才我忘记锁门,让流羽跑出来的事儿,你可千万别张扬出去啊,不然我这个月奖金要饱汤了!院长特别嘱咐我们如果病房里没人,一定要把门锁好,流羽毕竟是个特殊的孩子,万一跑出去出了啥事,那可不好说了。”
“呵呵,放心,我不会说的。”陶昂笑了笑,“你快去忙吧,我看看这孩子就走。”
“嗯嗯!”阿萍千恩万谢地推着小车走出了病房。
确定阿萍已经离开后,陶昂掩上门,脸上的微笑渐渐隐去,他从裤兜里摸出一串钥匙,把挂胡匙扣上一个拇指大小的玻璃状圆球捏在手里,潮浪般的淡红光华从圆球里扩散而出,把陶昂的手指都晕染了同样的颜色,并有阵阵轻微的有规律的震颤从圆球中心发出。
他把左手指轻摁在圆球的顶部,口里默念了一句什么,圆球的光华与震动即刻停止下来,恢复成一个普普通通的玻璃球饰物的样貌。
“终于找到了……”他把钥匙收起来,如释重负般喃喃道。
他无声走到病床边,歪头打量着那个从一开始就视他如无物的流羽。阿萍说过,这孩子几乎从不说话,好像活在另一个世界一样。
陶昂与流羽的两双眼睛,存在于同个空间,却没有丝毫交集。这孩子的眼神,沉静冰凉,有意隔离任何妄图接近它们一切。
陶昂一掀医生袍,很自然地坐在了地上,直起身来的视角,刚好与侧卧在床-上的流羽的脸相对,或许这样的高度,最适合一个成年人与一个孩童的交谈。
“我叫陶昂。陶瓷的瓷,昂贵的昂。”他望着流羽,微笑着介绍自己。
流羽的半个脸,陷入蓬松柔软的枕头里,蓝眸凝固在静谧的空气中,视线似是穿透了面前的陶昂,散落在不知名的方向。
“你多少岁了?”他不介意这孩子的反应。继续温言问道。
流羽依然全无反应,只有那两排长睫毛无意识的扇动两下。
陶昂挠挠头,沉默半晌,问道:“你喜欢楼下那片胭脂花么?”
他想起一个钟头前,午饭后的他在医院花园中的葡萄架下小憩,一只蜜蜂从架子前那一大丛开的正盛的胭脂花上飞过,他慵懒的目光顺着飞走的蜜蜂落在左侧住院部大楼三楼上的一扇窗户前,阳光的痕迹从明亮的玻璃上斜过,一个小小的人影孤独地出现在窗后,印在上头的模糊轮廓,恍惚间蒙上一层淡淡的蓝,转瞬即逝,也许那只是一种错觉,可就在他的视线与那身影相接的刹那,他感觉在玻璃后,有一双失望的眼睛。
正因为这种奇特的感觉,让他信步走进住院部,在三楼走廊的最末端窗户前,见到了这个踮着脚朝外张望的小病人——流羽。
听到他的话,一道不易察觉的波动,从流羽的眼底闪过。
“明天我采一些胭脂花给你玩好不好?”坐在地上的陶昂像个天真的大孩子,比划着说,“胭脂花很好玩的,把它的花蕊抽出来,可以做耳环呢,不少小女孩都喜欢这么玩。”说着,他顿了顿,双手有些无奈地放下,笑了笑,“我妹妹也很喜欢胭脂花。那时候,她跟你差不多的年纪……”
流羽的嘴唇,轻轻蠕动了两下。
这个小小的表情,没有逃过陶昂的眼睛,他若无其事地以商量的口吻问道:“不如,明天我带你去花园里,你自己去摘胭脂花,趁现在正当花期,怎样?”
他的脸上纯粹得不带一丝心机的笑容,在光线浅薄的阴郁房间里,染上一层肉眼无法看到的阳光。仿佛,他才是那个一心向往着出去玩耍的孩子,那种由衷的开心和些许心愿得偿的释然,从他的眼中游走开去。
长时间的沉默后,流羽的眼睫垂得更低,纤细稚嫩的声音,像不小心碰到一起的脆弱玻璃——
“不要……”
她把脸转了转,更深地埋入枕头里。
陶昂一愣,虽然被拒绝了,他却是极开心的,其实他的目的并非是取得这丫头的同意,不过想诱导她打破跟外界的隔阂而已,她愿意跟自己说话,哪怕只是两个字,也是大感欣慰的。
“为什么不要?”陶昂不打算放过跟这孩子深入交谈的机会。
流羽不肯再开口,小手更紧地抓住被单边缘,身-子蜷缩得更厉害。
陶昂凝视她半晌,缓缓伸出手,小心地覆在她没有多少热度的额头上。
或许是天生太安静,或许是懒于应付,对这个小小的亲密动作,流羽没有任何排斥的意思,一动不动地任他掌心的温度沁入自己的身\_体,甚至还有些舒适地闭上了眼。
“这个病房,不该是你待的地方。”
良久,陶昂收回手,怜惜又黯然地低语一句。
虚掩的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多日未见的院长,步履稳健地走了进来。
见状,陶昂忙从地上站起,有些尴尬地朝院长问好。
“你是……”院长扶了扶眼镜,想了半晌才记起,“啊,是新来的小陶吧?!”
“是的,陶昂。”陶昂让到一旁,说,“刚才碰巧路过,遇到阿萍,见她又拿药又抱着资料,就帮她把东西拿到这间病房来。”
院长笑着点点头:“你是新人,有空多在各病房走走,对增加工作经验是很有益处的。”
说罢,他走到流羽身边,亲切地摸了摸她的头,轻声询问她有无不适之类的问题,而这孩子则用只有院长才能听得到的微弱声音,简要地回答,看起来,两人之间有一种旁人无法企及的默契。
“院长……”陶昂思索一番,还是走到院长身旁,问,“可以问您几个问题么?”
回头看看他,院长转回去对流羽道:“睡一会儿吧,两个钟头后我给你做一次详细检查。”说罢,他示意陶昂同他一道走出病房。
站在走廊上,院长顺手掩上房门,问陶昂:“问吧。”
“听说,流羽是个弃儿?”
院长点点头:“是的,但也不完全是。她的父母每个月都会把大笔治疗费打进医院账户。”
“只是如此?”陶昂皱眉,“他们从不来看流羽?”
“没错。”院长颇无奈地说,“从流羽入院后,她的父母就不曾露过面了。的确是比较违背常理。”
“能联系到她父母么?”陶昂突然问了这么一句,紧接着又解释道,“怎么能这样把孩子扔在这里不管不顾!难道我们不能想想办法么?”
“实在是无能为力。”院长摇头,“我们也试过联系他们,可他们当初留下的地址和电话全部都是假的。我也无法理解他们的行为。”
“是这样……”陶昂有些泄气,转而又想到了流羽的病历,说,“还有流羽的年龄,据说在病历上竟然没有清楚的记载。”
“唉,这是我们的工作疏忽。当年老院长在的时候,医院的管理比较松散。”院长有些无奈地说,又问,“流羽是个特殊的病儿,阿萍应该都告诉过你她的病情了吧?”
陶昂点头。
“我一直尽全力找出她身\_体不再发育的原因,希望有一天她可以健康地离开这里。”说到这儿,院长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有些着急地说道,“关于流羽的事,我们下次再说,我约了人谈事,得马上走了。”
“好,您忙您的。”陶昂抱歉地说道。“不好意思耽搁您时间了。”
“呵呵,年轻人里,鲜少有你这般细心又体贴病人的。”院长拍拍他的肩膀。
陶昂侧目看着关闭的房门,笑笑:“她本不该属于病房这种地方。”
院长微愕,旋即赞许地说道:“以后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尽管找我。像你这样的孩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院长挺拔的背影匆匆消失在走廊的另一端。陶昂挠了挠头,长这么大,很少被人“孩子”来“孩子”去地称呼,这种感觉,好像还蛮好的。
确定院长离开之后,陶昂再次回到流羽房里,那孩子已经闭上双眼,像是睡着了。陶昂走上前,悄悄从她枕头上取走一根她落下来的头发,然后退出了房间。
看看时间,已是下午两点半,之前略显空洞的走廊上,多了不少出来走动的病号或者陪伴的家属,前行的陶昂不自觉地回过头,流羽的单人病房在这层楼的最尾端,没有人会往那个没有前路的死角走去。
那里并没有肉眼可见的阻碍,可就是有一道无形的界限,决绝地隔断了那间只住着一个名叫流羽的孩子的127病房。
下楼走出住院部大楼,经过花园前时,陶昂的目光不自觉地又落在那丛盛开的胭脂花上,两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正嬉笑着站在花丛前,两个人手里各捏着两朵胭脂花,从花朵里抽出细长如丝的花蕊,又把花蕊挂在各自的耳朵上,美美地摇晃着脑袋,让那花蕊尾端的银白小球摇摆不止,仿若给自己戴上了一串最漂亮的耳环。
“哥哥,胭脂花开了,你帮我摘下来嘛!”
“哥哥,你看我把花花做成耳环了!”
“哥哥,我戴上我自己做的耳环了,漂亮吗?”
一个稚嫩而熟悉的声音潮汐般从某个虚无的空间里飘来,冲击着陶昂原本清静的心底。
小时候,他的妹妹总喜欢在初夏的时候,跑到家后面的围墙边,从长在墙根的胭脂花丛里摘下两朵,然后从花瓣中央小心地抽出带着一条长丝、尾端是个可爱小球的花蕊。然后摁在自己的耳垂上,故意晃着小脑袋让垂坠的花蕊动来动去。就跟眼前这两个小女孩一样。
如果,没有十七年前的那个夜,妹妹的笑容,本应跟着她一道长大、成熟,而不是永远成为他记忆里的一部分……
一只小蜜蜂“嗡嗡”地在花丛上旋绕,又飞走,陶昂摇摇头,收回飘摇的思绪,继续朝医院主楼走去。
陶昂没有走大路,而是选择从那条两旁种满万年青的碎石小道抄近路上去,走了没几步,一阵嘈杂声从小道的另一侧传到陶昂耳里。
“验了血又怎样?相配又怎样?”一个穿着病号服的精瘦中年男人,跷着腿坐在小道后那排石椅上,皱眉拿着手机说,“骨髓是能随便抽的吗?万一出意外,谁能负得起那么大的责任?一个几岁的孩子,性命能比我的值钱么?我是不会去捐什么骨髓的!告诉医院那边,我拒绝,不要再来烦我!还有,如果他们敢把这件事透露给媒体,我会让他们以后的日子过得很难受。”
说罢,中年男人气咻咻地挂掉手机,扔给他身边的一个穿西装的年轻人。
“曹总……”年轻人小心翼翼地提醒道,“之前您那么高调地在媒体露面,并且呼吁大家都去医院验血,为那些需要骨髓捐赠的白血病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现在……”
“你懂什么?”中年男人狠狠瞪了他一眼,“当初我这么做无非是为了提升我的个人形象,对我们集团的未来发展是很有好处的!谁会知道那个要死不死的病孩的骨髓真的跟我相配!”
“是是……”年轻人被中年男人的语气吓得不轻,鸡啄米似的点头。
陶昂冷冷地扫了那两个人一眼,默不作声地继续朝前走去。
作为国内最顶尖医学院血液学专业的毕业生,陶昂拒绝了市内一所大医院的橄榄枝,主动来到永复医院就职,这事在这个位于市郊、前身只是个卫生所的二乙医院里,无疑是个不大不小的新闻,同事们对他的关注,自他入职以来就没有少过,加上陶昂生的清俊高窈,纤尘不沾的医生袍穿在身上,沉静干练,平添几分他人身上难见的风姿,有他在,医院里未婚嫁的女同事们,个个的工作热情都比往常激增数倍。血液二科的办公室,自此变得热闹非凡,莺声燕语往来不绝。
面对同事们的好奇还有女同事们如火的目光,陶昂总是一笑置之之,除了必要的寒暄交谈之外,他很少像那些老同事一样在没事时串门闲聊,但凡有点空,他大多留在办公室看看资料还有专业书籍之类。身为一个新到任两周的一生,陶昂非常认真地跟在科主任后面,穿梭于各个病房里,为一个月后正式上岗打好基础,他这样的表现,一度让所有同事刮目相看。
可是,从不迟到早退的陶昂,从上周开始,已经连续迟到七次了,甚至连周末的轮班也千方百计找人替值。科主任对他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同事们对他最近的“劣行”除了奇怪之外,也颇有微词。可陶昂毫不在意,每天依然面不改色地做自己该做的事。眼尖又爱八卦的小护士们还碰到他在某个午后,从花园里采走一捧胭脂花,然后一脸笑容地走进了住院部。
总之,陶昂的种种行为,都越来越被大家认作一种怪癖,问他,他要么笑而不答,要么转移话题,让人无可奈何。
这天,陶昂又摘一束胭脂花,走进了住院部三楼的127病房。
阿萍刚刚让流羽服完了药,正要离开便遇到了陶昂,瞅着他手里的花朵,她啧啧道:“我说陶医生啊,知道的是你在照顾一个素不相识的小病人,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住的是你女儿呢!你对流羽真是太细心了!”
陶昂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这孩子一个人在这儿怪可怜的,反正最近我也不忙,有空就多来看看她。”
“行行,就不打扰你来献爱心了。”阿萍朝他吐了吐舌-头,走出了病房。
流羽像往常一样,半睁着眼睛躺在床-上,身-子蜷曲得像只病中的小猫,定定地看着前方。
“流羽,看这个,今天的胭脂花开得特别美哦!”陶昂又一-屁-股坐到地上,把花朵伸到流羽的枕头边,若有若无的清香缭绕了两人之间的空气。
流羽的长睫毛微微颤动一下,漂亮的蓝眸缓缓移动,视线落在花朵之间。
“咦?”陶昂突然瞪大了眼,看着出现在密集花朵间的一个小东西,“怎么有只蜜蜂在里头?!”
一只个头很小的蜜蜂,旁若无人地趴在花朵之间。刚刚摘花的时候,陶昂根本没有留意到里头正停着一只蜜蜂,而且这蜜蜂的胆子也真大,花都被摘了,它还不肯飞走。
再仔细一看,原来这蜜蜂的翅膀不知什么原因,少了一半。
“你先别动啊!”陶昂似是怕这只蜜蜂蛰伤流羽,赶紧把手缩回来,起身把花朝窗户那边拿去。
这时,一直比石像还静止的流羽半撑起身-子,开口喊道:“不要伤它!”
陶昂有些诧异地回头,旋即朝她露出阳光十足的笑容:“傻孩子,我不会伤它的,我把它放到窗外的花盆里。”
“不要。”流羽依然不肯,“它飞不起来,会死。”
“那要怎么办呢?”陶昂走回来,为难地看着手里的小生命,“难道要我给它做手术,安一只假翅膀?”
流羽俯身从抽屉里拿出一个装药的空盒子,打开,道:“把它给我。”
陶昂照她的意思,把断翅的蜜蜂小心抖落到盒子里。
流羽把盒子放到枕头边,连盖子都没有盖上,看着盒子里的蜜蜂,她的大眼睛里划过一丝少见的柔和。
“你要拿它当宠物么?”陶昂重新坐下,打趣道,“流羽果然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啊,哈洽。”
流羽一句话也不应他,只看着盒子里的蜜蜂。
看着她的样子,陶昂一点也不介意,继续以开心的玉器跟她聊天,从胭脂花到天气,从天气到他今天吃过的饭菜。可是整个过程里,流羽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枕边的盒子,对她来说,陶昂就跟空气无疑。
“你……是害怕我,还是……不信任我?”自我表演很久后,陶昂把一直捏在手里的胭脂花插进柜子上的小花瓶里,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流羽的目光里有些微的闪烁,没说话,身-子却下意识地蜷缩得更紧-了。
“我不会让你一直留在这里的。”陶昂笑着摸了摸她的头,笑容下的严肃却一清二楚,“相信我,有一天你会健健康康地离开这个房间,像这些小蜜蜂一样,自由地来去。”
“它已断了翅膀,如何自由?”流羽抬起眼,蓝得迷人的眼底,浮出与她年龄相当不符的成熟。
陶昂有些愕然,一时竟不知要如何回答。
流羽把脸深深埋进枕头,再不说话。
病房里的气氛,安静到连根针落地也能听到,花瓶里的胭脂花依然开得灿灯,作为房间里唯一的一点鲜艳颜色,努力地融化着莫名的窒息感。
陶昂再次起身,从流羽枕边拿起那个盒子,把里头的蜜蜂抖落到自己的掌心。
“你……做什么?”流羽突然坐起来,微皱的眉头间露出明显的敌意。
陶昂不回答她,只将另只手掌轻轻覆在蜜蜂上头,闭眼默念了几句谁都听不懂的话。一片淡绿色的光芒从他的指间缓缓渗出,点点星光一样的美丽光电悬浮其中,这情景,活像他手心里藏了一颗全世界最美的宝石。
片刻,他移开手掌,掌中那只断了翅膀的蜜蜂,居然生出一只崭新的翅膀,正跃跃欲试着重新飞起。
流羽的眼睛,第一次完全睁大了。
陶昂走到窗前,推开玻璃把手伸出去,那只蜜蜂顷刻间振翅而起,在空中旋绕几圈后,快乐地朝远处飞去。
回到流羽身边,他把食指竖到唇边,说:“嘘!要保守这个秘密!只能咱们两个知道。”
流羽有些呆呆地望着他,点了点头。
“断了翅膀也可以再飞起来的,只要你相信我。”离开病房前,陶昂回头朝流羽一笑,宛若六月最灿烂的一道阳光。
流羽看着他的背影,目光迟迟没能收回来。
3
翌日,跟陶昂坐对桌的同事小姜,捧着饭盒,直勾勾地盯着陶昂明显带着倦意的脸,问:“你最近到底怎么搞的?迟到早退还逃轮班?”说着又压低声音道,“别说我没提醒你,再不改正,主任可真的要发飙了!”
“嗯。”陶昂继续细嚼慢咽着饭菜,眼也不抬地看着报纸。
“哎,我是认真的,你这小子别以为主任是纸老虎,上次有个新来的……”小姜见自己的好心提醒没有换来一点回应,不由急了,可话没说完,便被窗外传来的刺耳喇叭声给打断了。
停车场在医院门口,至于驶入的车辆,医院有明确标识不得在院内鸣响喇叭,以免吵闹到病患。而这一连几声高音喇叭,嚣张地视医院规定为无物,将内里的安静打破得一塌糊涂。
陶昂跟小姜同时转过头朝窗外看——三辆黑色的BENZ头尾相连地出现在楼下,为首那辆不耐烦地响着喇叭,催促着前面的一辆POLO赶紧让出道来。
“大人物总算出院了……”小姜的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
“大人物?”陶昂看着远去的车队,“谁?”
“不就是明辉集团的老总曹明辉,瘦得跟猴儿似的。前些日子还大张旗鼓在报纸上呼吁大家都去验血捐骨髓的那个。”小姜低头往嘴里塞-肉丸子,又说,“说是胃癌,看过好多家大医院,没辙,大约是死马当成活马医,来了我们这个小地方,还钦点咱们院长做他的主诊,说什么如果医得好他,他每年会以提供研究资金的名义,那一千万给医院。医不好的话,永复医院就不会有继续存在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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