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集体抢萝卜?真以为年纪大就不用进去了?!-《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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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力如实对着回答。

    不知道为什么,隔着屏幕他莫名感觉到一股压力。

    可他是公职人员啊,对面只是一个律师而已。

    难道是因为自己也有可能要进监狱的原因?

    【不是投毒罪吗?】

    【对,我也有点懵逼,对方这应该算是投毒吧,有没有大老能解释一下!】

    “投放危险物质罪?苏律师,我刚刚看到有网友问这不应该属于投毒罪吗?”

    主持人江江看向苏凡。

    “派出所就这件事的立桉是没有错的,一个是故意毁坏财物还有一个就是投放危险物质罪,而后变这个罪名就是投毒罪演变而来的罪名。”

    苏凡耐心解释。

    “也就是投毒罪没有了,现在变成了投放危险物质?那它们的刑期都是一样的吗?还是说有所加重了?”

    主持人江江好像理解了。

    并且还问出了不少网友关注的问题。

    毕竟是访谈节目嘛。

    那当然是有什么就说什么了。

    而大家的疑惑自然也都可以说出来。

    “只是罪名的变化而已,量刑标准和刑罚内容没有改变,都是三年起步最高死刑。”

    根据刑法规定犯此罪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对于这项罪名属于比较严重的罪名了。

    听到苏凡说出这么一番话,大家这会儿都觉得舒服了。

    就应该这样!

    “感谢苏律师的科普,那今天这位黄力副所长出镜了,那我们就问一问现在网友和电视机前观众最关心的问题吧,这些毒萝卜都分散到了哪?现在基本上都找回来了吗?”

    江江如同问政节目一般目光直视着这位黄力副所长。

    “现在基本上都找回来了。”

    黄力点了点头。

    “其实在这件事上还真的应该要感谢警方,当时我们这一批萝卜还被一个私立幼儿园购买给孩子们当餐食了,要不是发现得早并及时追回后果不堪设想啊。”

    杨雨晴对于这个真十分感谢。

    “幼儿园!”

    江江惊呼了一声。

    苏凡眸子也微微一凝。

    而直播间更是爆炸了。

    毕竟幼儿是底线。

    这些毒萝卜差点就送到了小朋友的嘴巴里,你想想这得有多恐怖!

    黄力本来想避过这个事情的,这下看来是躲不过了。

    顿时直挠头。

    有什么办法,要是他在杨雨晴报警之后就着手处理这件事哪里会发生现在这一幕。

    可惜时间没有办法倒回。

    这世界上也没有后悔药。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除了财产损失没有造成很严重的后果,譬如丧失生命。

    “黄副所长,你刚刚也一直在看节目对吧?”

    苏凡这会儿询问道。

    “是,是在看。”

    黄力点了点头。

    “那我想问你,就刚刚熊家明的行为涉嫌犯什么罪呢?”

    苏凡看向对方。

    “额……”

    黄力傻眼了。

    他真没有想到苏凡会给自己挖这么一个大坑。

    要是说没罪?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要是说有罪,那有几个罪名呢?

    “黄副所长这会儿难道还在包庇?也跟熊家明一样包庇他们村的村民?”

    苏凡眸子微微一凝。

    杨雨晴就在旁边,已经清晰看到了大冬天这黄力的头顶上有一丝丝密汗。

    而熊家明在旁边更是不敢说话。

    因为他现在脑子一片空白。

    他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这个的话具体罪名我们还得回去好好的侦查侦查,到时候会出通报给广大网友与关注这件事的所有人的。”

    黄力也不敢贸然说,只得打起了太极拳。

    “黄副所长,我说的是涉嫌我又没叫你定罪。不过既然你不愿意说,那我就替你说了吧。第一,他摔坏了杨雨晴的手机,这里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第二,他纵容村民投毒破坏他人财务这是严重的失职行为,可涉嫌渎职罪。第三,他刚刚言语威胁并且造成了严重影响,这是寻衅滋事罪。”

    苏凡列出了熊家明的三条罪证。

    而另一边熊家明正在快速的检索这些罪名。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渎职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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