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坐吧,兮兮你先回避一下。” 叶大夫看到苏凡进入诊室,这会儿对着旁边一个粘人的丫头说道。 “是你?苏律师! ” 妹子看到苏凡眼中多出一道诧异的目光,当然也略带着几分惊喜。 “你们认识?” 这下叶欢老脸一怔。 自己女儿竟然和面前这个小伙子是相识? “妈,我们不但认识,我还有苏律师的号码呢。” 妹子拿出手机划了一下随后展示了一个电话簿界面。 “???” 叶欢这会儿怔愣的脸带着前所未有的懵逼。 自己女儿不是一直在国外留学吗? 而这个苏凡是在春江读书来着,两人在的根本不是一个地方啊。 难道是大学之间的一些交流项目? 一般来说高层次学府都会有一定的项目与国外的相关院校展开交流活动,估摸着就是在活动上认识的也不一定。 不然怎么可能会存有号码。 不过这两人的关系该不会是…… “?” 苏凡的表情有些迷惑。 他认识这个妹子,当初在春江机场指出某公司副总嗑瓜子乱丢东西的那个! 只不过对方这操作是?? 他给整迷湖了! “妈你这是什么眼神,我当时不是说过在春江机场碰到个傻帽把我衣服给弄脏了吗!当时就是这位苏律师帮我出头的,他还说有什么事就打电话给他,他可以帮忙代理官司。” 意识到自己把老妈和苏凡都给整懵了,秦沐兮当即解释道。 “哦……” 叶欢唏嘘了一声。 “苏律师,这次过来是知道你在河府存了你的电话是打算邀请你出来吃饭的,上次的事多加感谢。” 秦沐兮十分诚恳的道谢苏凡。 而刚刚对自己老妈抖了个小机灵,意识到可能引起了苏凡的误会,这道谢中也带着解释。 “没事,举手之劳而已,那个人后来怎么样了?” 苏凡知晓了原由露出一道笑容。 那件事过后他就没有关注了。 “判了三年零六个月,挺惨。” 秦沐兮摊了摊手。 “哈?三年六个月??” 苏凡的表情震惊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相关条款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这数额巨大的标准一般是伍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判刑三年六个月必须得达到毁坏伍万元的损失。 当初不就是弄了个手机还有衣服吗? 怎么会这么劲爆! 他还以为是被拘役几个月就出来了。 “嗯嗯,本来我都不想计较的,就是这个人超级没有素质满嘴脏话,最后就直接按照法律程序来了,他还请了个律师但还是判了三年出头并且赔偿我六万五千三百元的损失。” 秦沐兮点了点头说道。 主要是对方态度太恶劣了。 不然她还真不想把事情做得这么绝! 好了,最终求锤得锤,那就让对方在牢里好好的踩着缝纫机吧。 “有些人确实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苏凡开口说道。 同时内心也十分惊讶。 手机肯定不可能值这么多钱的。 那就是衣服。 估摸着那件看上去普通的衣服价值至少十万往上。 这好像是这位叶大夫的闺女? 这当专家级医生这么挣钱? 然而苏凡不知道,秦沐兮的父亲是开公司的,效益还不错不然光靠叶大夫这一点钱那还差一节。 “原来是这样啊,就刚刚那阵势我以为你要给你妈介绍你的男朋友呢!” 叶欢白了一眼自己这个闺女,语气别样! “妈,你怎么老是提这个,我才22岁急什么嘛。” 秦沐兮被老妈催烦了。 能不能做个人来着。 每次都催婚。 唉,身心憔悴。 “妈这也是为你好,以后老了走不动了我们也都死了至少你还有个人陪着,苏律师身边有优质的男青年辛苦给我们家沐兮介绍介绍,我们家的这个小丫头长得还行手艺也还可以,可以说在外边能带出去在家里能下得厅堂。” 叶欢看向苏凡。 一副半开玩笑的模样。 “一定,一定。” 苏凡内心是凌乱的。 果然同一个世界相同的家长。 反正就是各种催婚。 无论男女都逃不过,话术也都是那一套。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