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招惹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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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叫什么,我以为你刀枪不入,你以为我百毒不侵。
金刚女强人也有落泪的一天,张琳琳心里一抽一抽的疼。
似乎意识到有人在看她,她匆忙胡乱抹了一下眼泪,低着头走了出去。
午后的咖啡馆很是寂静,冬日里和煦的阳光透过大大的玻璃窗照进去,每张深色花纹的大理石板的桌子上放着一盏小橘灯。
现在是上班时间,咖啡馆里几乎没人,于莎莎就靠窗坐着,低着头,眼眶泛着红,似是哭过。
张琳琳往后再想起那一幕,觉得十分可笑。
两个人女人红着眼眶面对面坐着,却为的是同一个男人,她也没想到那么冷淡的自己也曾那么狂热的喜欢过一个男人。
她寻着于莎莎对面坐下,于莎莎抬起头,抹了把眼泪,却有些诧异地看着张琳琳的眼眶也有些不对,“琳琳姐,你也怀孕了?”
张琳琳呸了她一口,你他妈才怀孕了呢!
“我请假出来的,有什么事说吧。”
张琳琳脱下外套丢在沙发上,抬头直视她,淡淡道。
于莎莎正了正嗓子,说:“孩子,我打掉了。”
“哐当——”张琳琳仿佛听见自己下巴掉在地上的声音。
“我还年轻,我不想这么早就当妈妈,琳琳姐,我就是心理难受,我想找你聊聊。
你还记不记得,当初你还没毕业的时候,我参加比赛被几个学姐欺负的时候,你告诉我,人不能懦弱,凡事都靠我们自己去争取。”
张琳琳当然记得,她现在似乎有些相信于莎莎这个姑娘是真的蠢了,她到现在还以为自己是因为参加比赛的事被那几个女的欺负呢。
于莎莎长得漂亮又能撒娇,自是学校男生闲暇时期谈论的话题女王,不过就是一次偶然的机会,那几个女的从自个男神嘴里听说她的名字便频频欺负她。
张琳琳没有那么良善,只是觉得既然是她部门的人,当然不能任由着别人欺了去。
于莎莎继续说:“是我先追的谢大哥,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的,我永远都记得那一天,他穿着一件干净服帖的白衬衫,简单利落的短发,身材高大地出现在包厢门口,他对每个女生都很绅士,笑的很好看。
之后,我朋友为了撮合我们两,帮我约他出来吃饭,后来我跟他告白,他说他考虑一晚上再答复我,第二天早上,他就告诉我,他答应我。”
“重点?”
张琳琳一点儿也没兴趣坐在这里听她的爱情故事。
于莎莎突然笑了,她脸色惨白,唇色也很惨淡,笑的有些凄美:“琳琳姐,那天谢大哥跟我说你们关系很好,他拿你当兄弟。
你也是女孩子,你应该清楚,如果你的男朋友有一个很好的红颜知己,你心里是什么想法?
别跟我说,你们之间只是单纯的友谊,我从来不相信男女之间能有什么纯洁的友谊,红颜知己、蓝颜知己这些词语,说穿了就是备胎,有些话可能说的过分了些,琳琳姐,真的很抱歉,但我真的很喜欢谢大哥,你能不能答应我,不要打扰我们的生活?”
张琳琳有些怔忪,窗外传来一阵刺耳的喇叭声,仿佛一根长刺狠狠扎入她的心底。
不知什么时候,桌上的电话突然响了,张琳琳看着屏幕上闪烁的某人的英俊照片,那甜腻腻的老公备注仿佛又往里扎了一下。
于莎莎接过电话,低低地说了两句,也许是刚刚说的有些激动了,声音有些更咽,“嗯,我跟琳琳姐在一起呢。”
“没事,你不用来接我,我等会自己回来。”
“嗯,放心。”
临挂电话,她突然看了眼张琳琳,冲着电话那头说道:“谢大哥,我爱你。”
不知道谢亦风回了句什么,于莎莎表情洋溢着满满的幸福。
张琳琳看着她放下电话,随手拿起外套,只淡淡留下一句,“于莎莎,你真傻!谢亦风这样的男人送给我,我都不要。”
说完,便不再看她,直接走了出去,而身后的于莎莎,这才按下挂断键。
陆云深车子所停的地方似乎有些陌生,温心在a市生活的时间不长,只对a大附近的地点熟悉,其他的地方她如同路痴,不过,这个地方她不陌生,应该是a市最贵的小区公寓,当初她来这儿上学的时候就常常听人说如果能在a市住在林景苑的人非富即贵。
“你带我来这儿干嘛?”
温心诧异道。
陆云深绕过车头替她开门,“老住宿舍也不是办法,以后住这边,就我们两个。”
就就就……他们两个?
陆大boss这句话的意思是要跟她同居了?
这……会不会来的太快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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