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 外 日光倾城-《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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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记得方可歆离校的那天。
鸟的鸣叫声,让一朵一朵的花绽放,在六月的天空,那些花越开越高。
鸟声清脆得似乎一切都要沦陷,仿佛有什么东西即将垮塌,花儿朵朵开放,纷纷扬扬如同一场大雪,它们连同鸟鸣,把这个世界喧腾成一个让人忘却的天堂。
他觉得自己的世界跟方可歆的世界在慢慢地分开,或许这是他总是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们曾经也有过让他铭记的交集。
他自己也明白,只不过是在自欺欺人。
她的人缘一向不错,送她的人很多,他也只能站在人群里,方可歆热络地跟别人交谈着,可是他敏感地捕捉到她的眼神在寻找远处的某个地方,寻觅那一丝一点的痕迹。
直到她离开学校,那双漂亮的眼睛里的光亮才渐渐地暗淡下来,他走到她身边笑道:“一路顺风,女博士,以后常联系。”
方可歆笑笑,“谢谢师兄,后会有期。”
她垂下眼帘,把行李背在肩上,绽放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挥着手道:“再见了,大家。”然后转身,拢了拢头发,潇洒地走出众人的视线。
风中的花瓣被鸟鸣吵落,幻化成无法辨识的色彩。
他自言自语道:“我也毕业了。”
旁边的师弟一脸疑惑地看着他,“师兄你不是早毕业了吗?”
他轻轻一笑,一条黄昏的霭光浸透了长长的街道。
羊卓雍错,蓝宝石般的湖水神秘悠远,脉脉含情,就像一双会说话的眼睛,诉说着只有开始但没有结局的故事,而近处的羊湖泛起微微的涟漪,缱绻向湖水尽头的白色雪峰。
很多人都在拍照,他也不能免俗,只是拍了很多张都不满意。
他坐在岩石上,摸出一根烟,沉默地抽起来,在那根烟抽完的时候,他呼了一口气,忽然觉得身体很轻很轻,好像连身体里所有的内在都呼了出去。
也不是空虚寂寞在作祟叫嚣,只是心里有个空洞怎么也填不满。
他对自己也有些恼火,这个长假是主任逼着放的,这段时间他几乎是在玩了命地上班,不愿意回家,有时候就跟值班医生睡在一起。
可是看了这些景,这些人,还是如站在茫茫的白雾中,看不到来路,也认不得去路。
这时候另一个车队靠近了他们,跳下来一群年轻人,跟他们一样,都在拍照。这时候他看见一个女孩子靠在一辆车旁边,跟藏族司机攀谈,她身材高挑,头发随意地扎成一束,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微笑,好像很闲适的样子,容貌倒是算得上清秀文静,可是眉眼之间好像有种风流不羁的气质。他再仔细一看,女孩子居然生了一双丹凤眼,俗话说桃花眼常自含情,未语先笑,一望而知心性跳脱。
他忽然就想到了豆瓣上的文艺女青年,便自顾自地笑起来,这时候正好有另一个女孩子喊她拍照,她从登山包里掏出相机,他认得是单反界极好的哈苏,专业摄影师用的,价格不菲,再看她的手法姿势,异常娴熟,想来真是一个文艺女青年。
直到司机喊出发,他才把眼睛从女孩子身上挪下来,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走上前去攀谈两句,但是他又自嘲地打消了念头。
在无所谓的事情上耽误时间和精力,实在是毫无意义。
一路上又经过卡若拉冰川,一行人仍是赞叹了好久,傍晚时到日喀则,一行人作鸟兽散,融入夕阳下的人群里,再也不见谁。
他把背包放在酒店,就沿着解放路慢慢走,日喀则晚上气温低,路上本地人日渐稀少,来来往往的都是晚归的游客,灯火十里长街,藏香余韵不绝,路边的酒吧,灯红酒绿,鬼使神差地他就推门走了进去,一进去发现酒吧里居然有一尊佛像,昏暗的灯光明灭,色彩鬼魅。
而早上在羊湖看到的那个文艺女青年,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坐在一起,她披散着头发,很长很茂密,脸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得不甚明显,可是那双眼睛衬得漂亮极了。
舞台上有一支乐队在低低地唱着一首英文歌,酒吧里是喧哗的,她却是安静的,她们似乎注意到他频频注视的目光,他和她的眼神相撞的那一瞬间,他忽然有种没办法呼吸的感觉。
他最后似乎有些醉了,只记得自己从酒吧里出来的时候,那个女孩子站在门口,看到他,低低地说了一句:“你很帅,但是你的手指更漂亮,舒展起来像是天上的云朵,弯曲的时候像是出鞘的刀锋。”
说完她甜甜地笑起来。
他把手指放在她的脸颊上,嘴附在她耳边,“外科医生的手,你呢?”
她嘴唇上的热气和酒气往他的眼里冲,冲到他的眼睛里,千里之遥是安静的雪山,咫尺之间是暗夜里出现的精灵。
没等她回答,他就在她唇角上落下轻盈的一吻,却换来她几乎是有些报复的回吻。
“我叫陶晋宁,你呢?”
“邱天。”
“秋天,秋天,我是夏天。”
她把脸抬起来,那双桃花眼更妖娆了,泛着粼粼的水光,她笑起来,月光下白皙的皮肤升腾起薄薄的红晕,她把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道:“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吧。”
临街的一个小屋子,仄逼的楼梯道,二十瓦的灯斜斜地挂在墙角,四周是随意堆起的杂物和木板,她把门打开,屋子里漆黑一片,她走进去,拉开窗帘,月光一下子充盈了整间屋子,明晃晃的,月影像是蔚蓝水面上的波光微微地摆动,他环顾周围,墙角堆的画,墙上挂的画,各种风格的,有的是当成艺术品陈列起来,有的七零八落地倒在地上,不知道被踩了几脚。
“你是画家?”他问道。
女孩子笑道:“是,也不是。”
他的酒已经醒了大半,于是便饶有兴致地挑挑眉,女孩子走到墙角,把那些倒在地上的画框扶正:“我是画画的,不过我画的都是赝品。”
她指着墙上的画道:“那些都是我自己画的,可是我好久没画过了,我现在只能去画别人的东西了,因为我已经画不了自己的东西了。”
“为什么不画自己的东西呢?”
她举起手臂,左手上的玉镯泛着白光,手腕内侧有一个短短的疤痕,很丑陋,唇角微微翘起来,有一丝不屑有一丝嘲笑,“医生,我得过一种病,现在还没好。”
“什么病?”他有些紧张地看着她。
“抑郁症。”她调皮地眨眨眼,“所以这一年我都忘记怎么画自己的东西了,因为有些人一走掉,他什么都没带走,却把我的所有都带走了。”
她随意地站在光影交界处,脸上挂着似有若无的笑容,他明白,越是这样淡然说着自己伤处的人,越是在乎,几乎是不假思索地,他揽过她的肩膀,额头贴着额头,他能感觉到那种比酒吧门口更动人的气氛,“我跟你一样,同病相怜。”
天下的爱情故事都那么狗血,她爱上一个买她画的男人。那时候的她,笑称男人是她的缪斯,她刚在圈子里崭露头角,各种殊荣纷至沓来的时候,他亲口承认他已经结婚,离开男人后,她得了严重的抑郁症,病好后只能画些仿品,大多数的时间她都在旅游。
他们就坐在地板上说了很多,最后怎么睡着的都不知道。邱天醒来的时候,天光已经大亮,雪白明亮的阳光透过窗户缓缓流泻而下,温柔缱绻,让他的心瞬间就柔软起来。她枕在他的手臂上,睫毛微微地颤动,一头乌黑的长发像是藤蔓一样缠在他的手指间,也爬在他的心间。
他忽然觉得这么静静地躺着,阳光沉寂,月光泛滥,有种天长地久的感觉。
陶晋宁终于睡醒了,坐起来,揉揉眼睛,然后爽朗地笑起来,“我们就这么睡着了?”
倒是他有些不好意思,“昨天喝得有些多。”
她抿着嘴,唇边噙着满满的笑意,不说话只是看着他,邱天被看得一阵心虚,她“扑哧”一下笑出声,“你也真是胆子大,敢跟一个陌生的女人走。”
邱天怔了一下,也笑道:“你胆子也不小,敢把一个陌生的男人带回去。”
她脸上的笑容更满了,明晃晃的像是窗外的阳光,洒脱随性:“走吧,我带你去扎寺。”
扎什伦布寺与其说是一个寺庙,不如说是一个城市,寺庙和民居相间,重复交错,没有路牌也没有人指引,好像一个迷宫一样。宫殿的木头扶梯已被游客和信徒磨得又黑又亮,光可鉴人。殿外低矮的回廊有着精细的雕刻和褪色的彩绘,殿外墙壁一律是鲜艳的藏红色,一红到底,窗台上、墙头上开着艳丽的花朵,直直地面向蓝天,纯粹而奔放。
她带着他慢慢地逛完扎寺,走出寺院,他忽然感觉满眼开阔。树木参天,这个时候的天色是纯蓝色的,飘着几丝白云,非常惬意。一旁的民居有藏族妇女晒被子,“哗啦”一下床单被褥铺盖下来,地下就形成一个班驳的影子。草坪尽头的一棵老树下有两个喇嘛,坐着吃葡萄,年纪稍大的喇嘛手里握着一个铃铛,不时摇几下,很逍遥的样子。
身边女孩子的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眸子里闪动着跃跃欲试的光彩,她忽然拉起他的手开始跑起来。他们穿过那些寺院的大道、石子路、草坪,她的手掌印在古老的墙上,她轻轻地哼起一首他从来没有听过的歌。
他在日喀则度过了他假期的最后时光,他原计划再去珠峰的,可是因为这一场美丽的意外没去成。
只是在一起游玩,吃饭,泡酒吧,甚至结伴去雪山看日出,他心里居然有一丝轻松,果然那晚的冲动都是酒精这个魔鬼驱使的,其实现在这样也不错。
分别的那天下了好大的雨,天有些阴沉,他们在画室的巷口告别,那盏二十瓦的小灯泡晕晕地亮着,灯光微弱。
她还是那副淡淡的笑容,“跟你在一起很开心,一路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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