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肥鱼-《重生后成了权臣掌中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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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京途中朝行夕宿,快马赶路。

    这日晚间,抵达邓州地界,离京城尚有四百里路程。

    日倾西山天色将晚,官道绵延向北,两侧多是村舍小镇,附近最大的客栈在眼前的县城里。盛煜幕天席地惯了,并不太挑住处,魏鸾却是个娇滴滴的姑娘,盛煜哪舍得让她露宿郊野?遂催马入城,寻了个干净的食店,用了晚饭,到客栈安顿。

    暗卫们远远跟着,两人身旁唯有卢珣兄弟和染冬。

    几人在客栈门前勒马,卢璘兄弟俩盯着伙计将马匹赶入厩中。

    魏鸾则抻了抻马背上颠得酸痛的筋骨。

    街上有风吹过,晃得枝柯乱摇,临近九月,天气渐渐凉了,那风从脖颈灌进去,凉飕飕的。她不由抖了抖,下意识收紧衣袖,背后人影微晃,盛煜随手将披风上的帽兜拎起,轻轻扣在她脑袋上。

    冷风被隔绝,凉意稍散。

    只是帽兜做得宽大,魏鸾又是玉冠束发,并未梳高髻,那帽兜罩住脑袋后,几乎遮到了鼻端。魏鸾侧头,视线被锦缎挡着,只瞧见旁边的那双黑色锦靴,一时间竟忘了揭开帽兜,只理直气壮地站到他跟前,“挡住路啦。”

    “唔。”盛煜提着帽兜,将她眼睛露出来,“这样呢?”

    魏鸾没说话,只冲他笑,一副四体不勤的模样。

    盛煜失笑,帮她提起帽兜,欲抬步入店。

    身后却忽然有道清越的男声传来,“盛兄,好巧!”颇为熟悉的声音,如玉石相击,夫妻俩诧异回头,就见几步外有人白衣墨画,玉冠长剑,将手里的缰绳递给店里的伙计,正笑望这边。

    夕阳熔金,在街对面店墙上涂了金红的色泽。

    时虚白身姿磊落,笑容清俊,衣袍上的墨色秋菊随风翻卷。

    魏鸾微诧,盛煜下意识瞥了眼娇妻,而后拱手道:“时公子。”

    “远处瞧着像你们,还当是看错了。”时虚白缓步上前,姿态熟稔而不失客气,“既是碰巧撞见,只好厚颜打搅。”他说着,朝魏鸾作揖。

    魏鸾亦屈膝还礼。

    察觉盛煜还给她当着拎帽兜的苦力,自忖这般夫妻调笑的姿态落在熟人眼里不雅,忙接了帽兜,拿玉冠挂住挡风,摆出惯常的端庄姿态。

    盛煜手里落空,面不更色地侧身,“倒是我眼拙,没瞧见时公子。请吧。”

    说着话,一道入了客栈,各自登楼留宿。

    因先前诱捕章绩,时虚白那手仿冒的家书立功不小,盛煜虽因画像而心里泛酸,对他的才华倒颇为赏识。加之时相德高望重,为国操劳,待他的孙儿也颇客气,下楼用饭时碰见时虚白,坐了同桌。

    至于魏鸾,因怕盛煜小心眼多想,且晌午吃得多,这会儿没胃口,只以懒得动为由,让伙计送些粥菜到屋里便罢。

    饭后沐浴盥洗,到戌时才见盛煜归来,也不知两人谈了什么。

    魏鸾原就睡意朦胧,见他回来,放心地睡死过去。

    直到夜半时分,被外面的动静惊醒。

    作者有话要说:怕盛煜小心眼多想,这印象hh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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