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下)第十页 解玉-《浮生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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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场上的比试,终于到了两军首领对决的时段。
赵家军已经领先,除非奇迹出现,郑穹打败赵云,否则,败局难挽。
校场中央,赵云手握涯角枪,身跨白龙驹,与铁枪黑马的郑穹对面而立,两人均神色肃然,眼里都烧着必胜的火。
只是,赵云心中却隐隐担心,历来健硕勇猛的白龙驹今天有些反常,上场前便口喘粗气,连脚步都不似往常稳健。
一声令下,人马齐发,两杆长枪你来我往,铿锵作响,时不时溅出激烈的火花。
尘土飞扬,马儿嘶鸣,几回合下来,郑穹已被逼得节节后退,手上铁枪只有低档的份儿。
赵家军这边,个个激动不已,只差为最终的胜利欢呼了。
谁知,就在众人以为赵云胜券在握时,白龙驹的前腿突然一软,竟整个跪了下去,失了平衡的赵云只得就势一滚,落到郑穹的身侧。
得了这样的大好机会,杀红了眼的郑穹哪里还顾得“点到为止”,多年来那股手下败将的窝囊气一股脑儿汇集到枪尖上,竟对准赵云的背脊刺了下去。
赵云躲闪不及,连拿枪去挡的机会都没有,眼见那锐利的枪尖刺下来,本以为在劫难逃,却不料空气里平白扑出来个东西,“砰”一下压到他身上,生生挡住了郑穹的铁枪。
马上得郑穹明明感到枪尖刺到了人,可收了力仔细一看,铁枪离地上的赵云居然差了一截,就那么莫名其妙地停在他们之间的空气里,好像有什么玩意儿挡在赵云身前似的。
郑穹猛一抬手,铁枪“噗”一声拔出来,枪尖上竟有一缕清清楚楚的血迹。
赵云差异之际,只觉怀中落了一个看不见的人,用极小的声音在他耳畔道:“枪尖有毒,切勿见血!小心袁青云!”
言罢,他怀中一空,那无形之人似是快速挣脱,再难寻觅。
他站起来,惊讶地四下张望,可是,哪里又看得见什么人影?刚刚的一切发生得太快,他都没有反应过来——那时一个人吗?如果是,有时谁?
众人不知发生何事,纷纷涌过来,连郑穹也呆住了,整个校场一片混乱……
跑!赶紧跑!
七夕还是在跑,从校场冲出来,她一刻也不敢多停,生怕发簪的效力失去之后被人发现。
好像不怎么疼嘛,只是有点麻,而且这种麻痹的感觉还在不断扩大。
幸好,在离开校场好一段距离后,她才恢复原状,更幸运的是,当时刚好跑到一条无人路过的小街上,否则凭空出现的她,会吓死一群人吧。
脑袋有点晕,她回手摸了摸背上的伤口,好像也没多少血。不是说见血就会死吗,怎么自己还是能跑能跳呢?
她居然有点高兴,也许那个毒并不是那么厉害。
虽然脚开始发软,可她还是坚持着跑到了闭花斋,一冲进后院便大声喊道:“四喜!”
她也不知为何要喊四喜,一种习惯?
可是,当四喜循声出来时,却只看到一个面无人色、倒在桃花树下的她,背脊上的伤口,正缓缓流出黑色的血……
12
“能撑到现在,已是奇迹。”半眉看着躺在床-上的七夕,摇了摇头,“腐心草,无药解。”
桌上的蜡烛,已快燃到末尾。
“不能救?”四喜站在窗口,毫无表情地看着外头的沉沉夜色。
半眉摇头。
锦袖坐在床边,握着七夕冰凉的手,含泪喃喃:“你又不是铁打的,怎么能拿自己的身-子去挡呢!”
一道冷光从四喜眼里划过,他突然转身,一把揪住半眉的衣襟,吼道:“你不是很本事吗?你不是大小破事都能帮人家解决吗?现在却不行了?把她给我救回来!救回来!”
锦袖赶忙上来劝,连声说是自己不好。
“住嘴!”四喜愤怒地看着她,“若不是你这花妖拿了簪子给她,她就没有机会进到校场!当初老东西对你心生恻隐,没有收你,还跟你成了密友,我就知道将来一定会惹出祸事!”他涨红了眼睛,突然抓住锦袖的胳膊,咬牙道,“早知如此,当初就该杀了你!”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在四喜脸上,把锦袖都吓了一大跳。
半眉从没有像现在这么严肃,他看着四喜:“想救她?”
“废话!”四喜怒视着他。
“真心的?”他又问。
“我要她活着!!”四喜断然道。
半眉仰天一叹,竟释然地笑了:“终于,你也有了想解救的人了。”
说罢,半眉朝他走去,每走一步,他的模样就变化一点,当到了他面前时,丑陋大叔已然成了一位翩翩美男,绿眸褐发,一片翠叶隐于脑后。
“你……”四喜吃了一惊。
“你跟我,一直都在等这一天。我真怕一直等不到。”半眉伸出手指,摁在四喜的眉心,一股温凉的气流从指端渗出,“离开这么多年,该回来了。”
细细的气流钻进四喜的身\_体,转眼变成一道烈焰,到处烧,似要将遮住他的一切障碍都烧掉。高高的雪山、清澈的泉水、四季如一的地-穴-……一个个从模糊到清晰的场景,飞快地回到他的意识中。
他凝定许久,突然深吸一口气,仿佛把丢失的魂魄都吸回去一般,黝黑的眼眸与头发也渐渐变了颜色。
“葵颜?”他怔怔看着眼前焕然一新的“半眉”,下意识地摸了摸脑后那片重新出现的叶子,试着喊了一声。
“是。”葵颜松了口气,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怎么回事……”四喜抱着头,无力地坐下,“我记得,那一晚你跟我讲,你要去做神仙。然后,你走你的,我走我的,我下了山……之后,便是做你徒弟这些年。”
“参人一旦离开雪山到了人界,三年之内有没有为他人做庇佑的话,便会逐渐失去记忆与灵力。你的怪病便是因此而来。”葵颜淡淡道。“一个忘记身份的参人,除了不老的容颜,与寻常人类也没有太大区别了。”他顿了顿,又道,“不止你,就是我身上,也发生了一连串变故。天界大乱,我放弃神职,回到雪山,却发现你一直没回来过。于是我一面游荡人间,一面寻找你的下落,直到十年前,才在乞丐堆里找到你。我用自己的真元配成药丸给你服下,暂时遏制了你的‘病’,可是要让你完全恢复到从前,却只能靠你自己。”
“为他人做庇佑?”四喜有些茫然地看着他,好像还不能回想起关于这个的一切。
“我们参人最大的能力,使可以千变万化,但最终只为一个目的,便是解救他人。每一个去往人界的参人,都会选择成为一个人类的庇佑者,用我们天生的本领,替对方化解灾劫,哪怕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葵颜看着他的眼睛,“那些离开我们前往人界的同族,有的为守护着的那个孩子,变成一颗起死回生的丹药;有的为了一个瞎眼姑娘,变成她手中的盲杖,护她一生都不至于跌撞;有的为一个失去亲儿而痴傻的母亲,变成了她的儿子,陪她到终老。”
四喜的眉头渐渐皱起,似乎回想起了什么。
“其实,我们的同族,每一个都是‘解王’,虽然他们只是妖物。”葵颜看着最后的一点烛光,“参人一旦决定庇佑他人,便不能回头了,我们会因此永远失去本来面目,以及所有的记忆。变成药丸,便永远是一颗药丸,被人吞下,烟消云散;变成盲杖,也永远就是一根盲杖,一旦被投入火中,自然灰飞烟灭。可是,他们并非死物,他们会以这样的形态,有意识地、忠诚地,庇佑对方一世无虞。只是,当被庇佑的人寿终正寝之后,他们的去向便各不相同了,但大多数的结局,都是因为元气耗尽而消亡,最终只剩冰棺中的一片枯叶。”他叹了口气,“在那西庇佑着他人的同族心里,那个人,必然是珍贵的存在。这里头的故事,各不相同,却又都是一样的。”
房间里,一片寂静。
“你们都出去。”四喜突然打破沉默。
锦袖一惊:“你想……”
“出去!”四喜加重了语气。
“走吧。”葵颜走上前,拉了锦袖的手朝外走,“他自有主张。”
房门被轻轻带上,房间里,只留下四喜与七夕,还有一点挣扎的烛火……
13
他慢慢走到床边,坐下,第一次仔细地打量七夕。
如果稍微打扮一下,不要总是一身油腻腻的粗布衣裳,她也会是个秀丽动人的姑娘。
葵颜说得不错,他已全部回想起来。那些最后只剩一片枯叶的同族们,不都是为了这些莫名其妙的人,牺牲了一生吗?
他摸了摸脑后那片“失而复得”的翠叶。参人,好不容易成人形,既定的“使命”却又轻易让他们为了某人放弃一切,且得不到任何回报。上天何苦要造出这样的妖物?
他苦笑。
他一直在做的,不就是抗拒这个“使命”吗?
可是现在,他不想抗拒了,真心地。
七夕就躺在那里,命悬一线。她是不是“很珍贵”的人,他不知道。他就是想救活她,就是想她好好地站在猪肉摊前吆喝,就是想她在闭花斋里咋咋呼呼。
如果,他变成一颗解毒的药,那么,七夕这一生都不会再被任何毒物所伤……而他,从此也会彻底失去所有记忆,永远变成一颗消失在她身\_体里的药……
就这样吧,真好笑,兜兜转转,他最终还是要踏上同样的归宿。
“我会救你。”他握住七夕冰冷的手,看着她手指上那道伤疤,“只是,怕不能再记得如今的你了。”
“四喜……”七夕突然开了口,眼睛幽幽睁开。
“你醒了?”他把她的手握得更紧。
“我一直是醒的。”她的声音很轻,“抱歉,你们刚刚的对话,我都听到了。”
他垂下头:“我是妖怪。”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嘴角微微扬起,“看在好朋友的份上,答应我一件事行不行?”
“你说!”她吸了口气,缓缓道:“我想让你,还有他,都好好活着。就这样。”
“你……”他一愣。
“你活着,可以帮更多的人。他活着,可以让战场变得不那么残忍。”她笑着,“我没了,还会有别人卖猪肉的。”
“不行!”他厉声道。
“行。”她努力直视着他的眼睛,做起来,“我决定了。希望你尊重我。我一点不委屈,也不遗憾。”
“为什么非要这样?”他一拳砸在床沿上,红了眼睛。
“我爹说,但行善举,莫问前程。好多事,做了就做了,只要做的时候是高兴的,就比什么都强。”她伸出手,擦去四喜眼角的泪水,笑道,“这么多年,我总是乐呵呵的,不就是因为这句话吗?我到现在也很高兴,你就别难过了,乖。”
“蠢……”他揽住她,一滴眼泪落在她的肩上。
她靠在他的肩头,浅浅一笑:“他说,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我不信。”
他的心,莫名地痛。
一阵微风从窗外钻入,最后一点烛火晃了几晃,熄了。
14
他扔掉了还剩一颗毒药的瓷瓶,提了一壶酒,坐在七夕家的后院。一墙之隔就是闭花斋,一抬头就能看到那棵桃树,七夕常像只猫儿一样爬上树去,然后故意倒吊下来吓唬人。
他喝了一口又一口,桃树变成了很多棵,可始终也看不到七夕的身影。
身后,葵颜缓缓走来。
“明天,我去跟胡姑姑说。”他看着四喜的背影,“就说七夕急病而亡。”
四喜伸出手,握着还剩一半的酒壶:“喝吗?”
他走上前,坐到他身边,尽量用一种轻松的语气说:“告诉你一个秘密。”
他转过头,看着葵颜。
“胡姑姑其实是个男人。”
四喜一愣。
“他本是老太太的女婿。自打妻子病逝之后,老岳母因为思女心切,患上了痴傻之症。为解老岳母心结,他带着她从老家迁到真定,从此穿上妻子的衣裳,按照妻子平时的妆容打扮自己,只为让老岳母心中安生,以为女儿还在人间。”葵颜笑了笑,“很不可思议吧?”
四喜没说话,不知该说什么。
“老祖宗说,但行善举,莫问前程。”葵颜拿起酒壶喝了一口,“当你开始盘算回报时,行的便不是善了。”
“你很早之前就想跟我说这句话了吧?”他看了他一眼。
“那时候说了也是无用。”葵颜摇摇头,“你恻隐之心未开,我说什么都是无用。今日若非你真心想救回七夕,令你真元归位,我的力量才能发挥作用,引你彻底复原。”
“恻隐之心?”
“我们参人头上的那片翠叶,使我们生命的象征,也是参人天生的‘恻隐之心’。只是,有些‘开’得早,有些‘开’的晚,而你是特别晚的。”葵颜叹口气,“这么多年,我带你走遍人间,身\_体力行,就是希望你能早日明白何为‘恻隐’,可惜你一直无法觉悟。我之所以停在胡姑姑这里,无非也是因为‘她’乃大善之人。我希望你可以尽可能多地留在这些人身边,耳濡目染,或许有助你早日归位。我不想你永远都做一个浑浑噩噩、没有过去的人。如今你已经恢复,今后是要维持原状,待三年之后再变回那个会忘记每个昨天的人,还是做点别的,你选择。我的真元,已不足以再做成药丸了。”
四喜喝光最后一口酒,侧着身-子躺到了地上,背对着葵颜说:“谢了。”
“你……”
“累了,睡一会儿,别吵我。”他打断葵颜,“去跟你的牡丹花妖玩儿吧。顺便跟她说,七夕的事,不怪她。”
“我跟锦袖……”葵颜赶紧解释。
“我说了,别吵我。”他起身,换了个离葵颜很远的地方躺下来。
就好好睡一觉吧,睡醒之后,什么都会好。
夜风拂过,几片桃花瓣落在沉睡的人身上,跳着舞,唱着歌,还带来一场关乎友谊、或者爱情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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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喜失踪了,谁也不知他去了哪里。
袁青云被革职查办,赵云带着他的手下,被公孙瓒收入麾下,开始了他戎马生涯的第一步。
之后,就如所有人知道的那样,这个从真定走出去的青年,从一个地位低微的小将,渐渐走到历史中最光鲜的一页。投奔刘备,忠心耿耿,当阳救主,义贯云天,军中无人不赞他“一身是胆”,就连民间也以“五虎上将”之一的称号加诸其上。
另外,都说常山赵子龙一生未尝败绩,除了本身功夫了得之外,还因他得了涯角枪、白龙驹、无伤甲这三件法宝。更有甚者,说这位蜀国大将于古稀之年安详病逝时,身上都不曾有一块伤痕。
事实上,这个打了一辈子仗、一生都没有脱下战甲的男人,在病逝的那一晚,曾经回光返照地下了病床,独自一人去了他存放兵器的密室。
在那里,不止有陪伴了他一生的涯角枪,还有那一副银白如雪、与他出生入死,并且……会说人话的盔甲。
他依稀记得,这副盔甲,是在他决定离开并非明主的公孙瓒时,自己跑到他面前的,如一个活生生的人一般。
那个夜晚,在那空旷林地里,它竟单膝跪下,一字一句说:“愿以我粉身碎骨,佑你一世无伤!”
初时,他还是吓了一大跳的。凭空跳出个活盔甲,谁不心惊?
他定下神,问它到底是何来历,它却说,它没有过去,从今之后,它便是他赵云如影随形的保护神。
听它字字铿锵恳切,赵云莫名觉得,这盔甲像是自己认识的某个人,可到底是谁,却怎么也想不出来。
胆大如他,终是接纳了这个从天而降的“保护神”,他带它回了营帐,并约定,在第三人面前,它都要以一副真正盔甲的姿态出现,绝不能让人知道真相。
它极守信,数十载时光,心中只有他赵云一人,拼尽全力,护他千军万马中不受半点损伤。
如今,它孤单单地立在密室一角,铁马金戈,已是过往旧梦。7
白发苍苍的他,抚摸着依旧光亮的它,感慨道:“至今也不知你是何来历,实为遗憾。外间之人都称你为‘无伤甲’,可我知道,这一定不是你的名字。”
“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它沉沉地开了口,看着眼前这个虚弱的老人,莫名感伤起来,好像一个极重要的人,就要永远离开。而这种感觉,许多许多年前似乎也有过一次。可是,它记不起了,永远也记不起了。
赵云笑起来,拍着它的肩道:“说得好!这些年,我们并肩作战,有你庇佑,我方能次次化险为夷。”说着,他咳嗽几声,挨着它坐下来,“不过老伙计啊,以后我就得一个人走了。”
“嗯。”它点点头,“人,终有一死。”
他看看它,又看看立在另一方的依然寒光犀利的长枪,说:“若你要离开,将涯角枪带走吧。它也是老伙计,我不想它落在别人手里。”
“好。”它又点头。
他舒了口气,靠在它的腿上,露出孩童似的微笑:“给你唱歌歌儿吧。咱们这辈子,都太严肃了。”
“唱吧。”它也坐下来,支撑着这个老迈的身-躯。
“水深激激,蒲苇冥冥;枭骑战斗死,驽马徘徊鸣。”
他一边沙哑地唱着,手指一边轻叩着节奏。
有一件事,他从未跟任何人讲过。早在他还在真定当教头时,曾在一个叫春更楼的地方,听一个姑娘唱了一曲《战城南》,即便到今日,他依然认定这是他一生中听到的最美的歌声。
还有一件事,就在他遇到盔甲之前的一个晚上,有人往他的房间里放了一封信,信中只有一句话——“你要永远记住,春更楼上唱歌给你听得人,叫朱七夕。”
朱七夕……他怎么会忘记这个傻丫头呢?
可惜,听说他在那个春天病故了,离世的时候才十七岁。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他的心,空了那么一阵子。
他慢慢地唱着曲子,声音越来越小,最后,他的头慢慢歪了下去,靠在它的肩膀上,再没有醒过来……
翌日,家人在密室里发现了含笑离开的他。
而陪伴他一生的涯角枪和无伤甲,也在那一天,莫名失踪,从此杳无音讯。
尾
我的茶,很早前就凉了,因为忘了喝。
狼狈的厅堂里,之前鸡飞狗跳得气氛被一种淡淡的悲伤驱赶殆尽,连敖炽都变得沉默而严肃,纸片儿甚至在我的肩膀上抽噎起来,角落里,甲乙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也不知道。
赵公子比任何时候都像尊雕塑,一动不动坐在沙发上,很久之后,才对粉西装道:“你是谁?”
“除了葵颜,还能有谁?”我代他答了这个问题。
葵颜“嘻嘻”的笑声,彻底破坏了整个悲情的气氛。
“不好意思,跟大家开了个玩笑。”他若无其事地站起来,“我只是来探访亲友,顺便测试一下他现在的体力如何,还能活上多久。看来还不错,比我们别的同族长命多了。我还想看看,众多妖物口中传说的不停,是否真有它的独到之处。”
一句话,所有人彻底出戏,由悲到怒。敖炽连折凳都端起来了,不是我拦着,这混蛋的脑袋不百花齐放才怪。
“你怎么还没死呢?”我发愁地看着他,“一把年纪了还玩这种捉弄人的把戏?”
“我已不是普通参人,我做过神,应该还能活很久呢。”葵颜笑嘻嘻地看着我,“再说,我死了,谁来将天绯盾送给你?”
“照你所说,你是一直以自由身活到了现在?身为天界第一任解王,你却没有被封印到石头里?”我突然想到了这个十分重要的细节。
他抬起手,捏住那红润的势头,轻轻一扭,这“天绯盾”便轻松落到他手里,完全不是之前我每收一块神石,便有一个曾经的天神要消失的节奏。
“并不是所有人都被封印了。”他走上来,托起我的右手,将这尚带着他体温的石头放到我的掌心里,“我,还有另一个老家伙,并没有在那场劫数终‘变质’。这块天绯盾,是我与那位‘热心人’一道寻来的宝物。当年女娲寂灭后,其心竟飞于九天之上,久久不化,众人只当是这位心地善良、对人类总是满怀恻隐的女神还在继续庇佑她的子女。天长日久,这块女娲之心在天空中受了日月精华、春雨夏雷,竟成了一块盾型的红石,最后落入了人间。人们将这块石头称为天绯盾,并深信这神石里,蕴藏了女娲上神对整个世界的恻隐之心,只要这块石头还在人间,它的力量自然会让人类和睦相处,保人间时代平安。我们寻到这块石头,将它与封印了那些倒霉鬼的石头放在一起,使希望能借用并扩大天绯盾的力量,让已经混乱的人界归于平和。”
我突然有些兴奋了,如果他说的是实话,那他就是唯一一个活着并且清楚记得当年发生了什么的前任天神!诸多困扰我的谜团,看来都可以从他口中得到解释。
“当年,天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看着手里的天绯盾,“你来找我,又主动将天绯盾交给我,不止是为了看亲友吧?”
他笑笑,回到茶几前,端起还没喝完的浮生一饮而尽,-舔--舔-嘴:“又苦又甜,很适合我们这些经历丰富、沧海桑田的老妖怪们。”
“别跑题!”我瞪着他。
“让我洗个澡,再换一身干净衣服,我才告诉你。”他扯着自己肮脏的衣裳,又指了指一直沉默不语的赵公子,“现在你更该关心的,应该是那位吧?”
我皱皱眉,对纸片儿道:“带他去洗澡!”说罢,又对甲乙吩咐道:“你去看着,别让这厮跑了!”
“既然来了,我就没打算跑呢。”葵颜露出一个自认为迷人的笑脸,然后就被纸片儿跟甲乙押去了浴室。
赵公子还是呆坐在沙发上。
我跟敖炽对看一眼,一时间,谁都不知道如何开口安慰这一堆铁块。
“哈哈,原来你以前叫四喜啊。”我夸张地笑,也许这样会让气氛好一点?
赵公子抬起头:“我不记得了。除了跟他一道驰骋沙场的时光,以及在不停的日子。”
“当年我曾发过一则招聘帮工的广告,然后,你来了。刚来的时候,你的脾气还不怎么好,又有点神神叨叨的。”我回忆着他刚来不停的情景,“慢慢的,你就好起来了。”
“他去世后,我带着涯角枪,去了一座无人深山。每天除了睡觉,还是睡觉。偶尔也会去山外看看,发现这个世界在渐渐变化。我最后的一次沉睡,不知睡去了几十年,电锯伐木的声音惊醒了我。当我匆忙离开深山之后,才发现世界又变了模样。正当我惶惑之时,看到了不停招帮工的广告。一路上我听一些妖物说过你的事,所以便来了不停碰运气。”赵公子慢慢回忆着,“可是,我完全想不起谁是朱七夕,也不认识这个葵颜……”他突然用力敲了敲脑袋,“连我自己我都不认识!”
“你是赵公子,不停的帮工,我的家人。这还不够?”我坐到他身边,拉住他的胳膊,“别敲了,我还指望着你给我做饭打扫屋子呢。”
“老板娘……”赵公子沉默了很久,老实地说,“我心里刺刺地疼。”
“那你尽管疼。不拦你。”我站起身,看他一眼,“你没有浪费七夕的生命,也没有浪费你自己的。”
赵公子看着我,欲言又止。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你们每个家伙,不是都将这句话做得很好了吗?”我笑笑,伸了个懒腰,“批准你再发半天的呆,但是呆完之后,马上滚去厨房给我做饭!”
说罢,我拽着敖炽走了出去,把那个烂房子留给陷入“过去”的赵公子。我想,他现在需要一个人的空间。
“你觉得,没有回报的善行,是不是特别没意思?”坐在后院的躺椅上,我突然问敖炽。
敖炽想也不想就说:“当恻隐之心都死光的时候,你的问题就是肯定的答案。”他的眼睛里露出少有的深沉,又道,“可是,正因为还有许多朱七夕与胡姑姑,还有赵公子,这个世界才有继续存在的意义。”
“头一次听你夸奖赵公子。”我笑道。
“我喜欢吃他做得饭他下的面,也喜欢他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回头你一定要把我的话转述给他!让他知道,不论过去如何,我们依然很爱他!”
“这么严重?”
“废话!他要是受了打击离家出走,我就要吃你做的饭,那不如让我去死!”
“我成全你!”
“哎呀,别别,耳朵要拧掉了!”
后院里,就算只有我们两个人,也一样热闹。
其实,这世上有许多的事,当你开始可以盘算得失的时候,整件事便已经朝不快乐的方向发展了。
所以,想那么多做什么呢,解王也不一定在天界才有,人间处处都是;恻隐之心不是参人才有,我们也有。照着它,去做想做的事,就这样简单。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这句话我甚是喜欢,回头一定要抄下来贴在不停最显眼的地方!
等等,墙壁还烂着呢,我要找谁来修,找谁付钱呢?
葵颜这个混蛋,我绝对不会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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