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白驹】-《浮生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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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是中国人,可眉眼与我挺像的。”伊莉丝歪着脑袋看他,“你不会因为这个,对我动感情吧?”

    “你想太多了。”白马打了个呵欠,“你只是我的工作。”

    伊莉丝冷冷一笑:“也是,你是只为钻石拼命的家伙。如果我心情好,到时候会让他们多赏你些钻石。”

    她把语气的重点放在那个“赏”字上。

    “谢谢啊。”白马笑呵呵地躺回去,“我睡了,好困。”伊莉丝跳下来,踢了踢他的胳膊。

    “一路奔波我也很累啊,大小姐!”白马睁开一只眼,“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你又去了我家。我闻到你身上,有我亲人的血。”伊莉丝的脸,突然靠近他,尖尖的牙冒了出来。

    白马就势朝旁边一滚,跟她拉开两步距离,撑起身-子,瞪着她:“是。”

    伊莉丝秀美的眉毛,抒在了一起:“他们……”

    “死光了。狼人大部队筹谋已久的血洗行动很剽悍。”他一点铺垫也不做。

    “为什么突然又回去?”伊莉丝冲上来,一把用手肘抵住他的脖子,将他逼撞到猎豹身上。

    “因为你一直在睡梦中跟你爷爷还有族人们说对不起,拼命说拼命说。”白马直视着她的眼睛,“我替你将歉意传达回去,这是免费赠送的服务。”他顿了顿,又道:“你早就知道我去了利马,却到现在才来盘问。你很怕从我口中证实他们的死亡么?”

    伊莉丝的手无力地松开。

    “以你爷爷的骄傲,在与宿敌的战争中死去,对你们家族的每个成员来说都是一种荣耀。他早知道狼人会大举进攻,也知道实力悬殊没有胜算,但逃跑是不被允许的。但你是例外。”白马勾起她的下巴,“我也很想知道,老头做这样的事,最终是亏本还是盈利。”

    她拨开他的手,转身走到更加阴暗的角落里,沉默半晌,问:“你真正了解什么叫朝不保夕的生活么?亲眼见到自己的父母跟哥哥被狼人绑在十字架上,在阳光下变成飞灰;经常在梦中被人拖起来,塞-到狭小的密室里,然后整夜都能听到激烈的厮打声与惨叫,当你昏昏睡去又醒来时,发现自己冰凉的双脚总是泡在流成河的鲜血里;最可怕的是,我们的敌人不怕阳光,而且一直在疯狂地进步。曾经,我们是他们唯一忌惮的存在,速度与力量,刀锋与子弹,是死神的镰刀。可如今,我们是他们的猎物。”她回过头,眼睛里蒙着一层灰翳,“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敌人的牙齿会突然袭来,撕碎你的身\_体。这样的生活,不会因为地点的改变而改变。”

    “于是,你觉得时间太慢了。”白马笑笑,“于是,你在汽车旅馆里打算任由狼人来咬断你的脖子。你常常想,啊,让时间就这么停了吧,我受够了,再往前,也不过是绝望的重复。我没力气了,我很恐惧,不想再走了。”

    伊莉丝的身-子微微颠抖了一下,没说话。

    “可你并不是没有力气啊,那两只狼最后可都是你干掉的。”白马又躺回原处,翻了个身,“小光头的生活,未必轻松过你。晚安。”

    货仓内重新安静下来,只有猎豹的车灯还亮着,车门也还打开着。

    “好好睡一觉吧,妹子。”猎豹朝她闪了闪车灯,打了个呵欠。

    船外,隐隐听到海的声音,他们的船,乘风破浪。

    8.

    丁零零!

    几个夜归的山村少年骑着自行车从车窗外经过,留下一串欢快的车铃声跟好奇的目光。

    “哇,是小汽车!”

    “是越野车吧,咱村里还从来没来过这样的车子呢!真帅!”

    有这样的赞美,山路再曲折颠簸,猎豹也跑得欢天喜地,把一座又一座村舍远远甩在了后头。

    “你选择的路线太漫长曲折了。”伊莉丝皱眉道,“从中国驾车到乌克兰,简直不可想象。”

    “不走寻常路是我的优点,所有人都以为我们会坐飞机,我就不坐。”白马一笑,“你看这一路上不是都很安全么。而且你要相信猎豹的体能与速度,它不是普通的车子嘛。它的速度你不是没有见识过。顶多再过一周,你就在乌克兰你同类温暖的怀抱里了。”

    “然后我们就可以永别了吧。”她说。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他点点头。

    这时,一条早已干涸的河床进入了视野,灰白色的石头枯燥地层叠在里头,一块破旧的半截石碑,对着一棵歪脖子老树,在暗淡的月光下显得分外冷清。残碑后头,零散着几座房舍,其中一座挂着某某招待所的牌子。

    白马停了车,说天快亮了,就住这里。

    招待所很简陋,伊莉丝在又硬又小的床-上翻来覆去很久才睡着。醒来时,已是翌日傍晚。看看另一张床-上,并没有白马的踪影。

    她站到窗边,小心将窗帘-撩-开一条缝,最后一点阳光已落西山,招待所外头一片空旷,除了猎豹,便只有一盏路灯。白茫茫的灯光下,一只大狗时不时朝前头吠叫两声。

    白马独自站在那歪脖子树下,背靠着树干,看着对面那残碑入神。她走出房间,朝他而去。

    “睡醒了?”白马头也不回地问。

    “耳朵真是比狗还灵。”她皱眉,“妖怪的听觉都很不错吧。”

    “你真以为我是妖怪?”白马扭过头去,指着自己的鼻子问。

    “妖怪白驹。据说是世上跑得最快的妖怪,原身就是一匹白色的马,能腾云驾雾,穿山越岭,也能幻化人四处游走。”伊莉丝说道,“虽然没感觉到你有那么厉害。”

    白马笑问:“猎豹没告诉你白驹真正的特长?”

    伊莉丝目瞪:“真正的?”

    “白驹真正擅长的,是拨快人们的时间。”白马转过身,抚摸着粗糙的树皮,“许多年前,有个年轻男子,离乡背井去另一个城市讨生活,后来他失业了,又觉得无颜回老家,便委身在一个小旅馆里,日日与绝望为伍。后来,他听到白驹的传说,于是千方百计求它现身,说自己活得痛苦,又不敢自尽,希望它能让自己生命中的时间快快过去。白驹同意了,说那就将你剩下的几十年拨快成一天。”

    伊莉丝有些吃惊:“一天?”

    “于是,男人在一天之内,像看电影的快镜头似的,将自己剩下的几十年时间都‘看’完了。他看到自己在失业半年之后,又遇到了新的工作机会,从此平步青云,还娶到了贤惠美貌的老婆,妻贤子孝,安康到老。”

    “然后呢?”

    白马一笑:“哪还有什么然后。这一天之后,年轻的男人变成了耄耋老人,他的愿望达成了,他嫌弃的漫长时间,已经迅速过去了。这疯狂的人要求白驹把时间还给他,当然是不能的,奔跑过去的时间,永远不可能回来。最后,他好像把旅馆给烧了。”

    伊莉丝咬住嘴唇,若有所思,半响才抬起头:“你编的?”

    白马一吐舌-头:“被你看穿了么?”

    “这块碑跟这棵树又有什么故事吗?你看它们看得那么入神。”她看着这棵奇形怪状的老树,“我不介意你继续编。”

    白马凑近她的耳朵,故作阴森道:“告诉你,这棵树上吊死过一个人,听说很多年都阴魂不散。不止这个,这树下还埋着一具尸体,听说是个女的,长得跟你还很像!”

    “无聊!”伊莉丝狠狠剜了他一眼。

    在白马的坏笑声中,猎豹的引擎声再度响起来,载着离目的地越来越近的吸血鬼,奔入了茫茫夜色,朝北方飞驰。

    9.

    “你们真的不怕十字架跟大蒜吗?”白马笑嘻嘻地打量着这座坚固的地下城堡,虽然跟利马博物馆下的吸血鬼之家相比,这里实在是狭窄并简陋了许多——没有华丽的装饰也没有名贵的家具,连人丁也十分稀薄。从进来到现在,来来去去也不过见到十几二十个人罢了。

    不过,这里的头顶上,就是有名的圣索菲亚大教堂。吸血鬼住在教堂下,这不是太奇怪了么?

    “十字架那些东西,只对属于妖怪类的血妖有用,不要将我们跟妖怪划成一类。我们的起源也是人类。”对面那不苟言笑,看起来十分年轻貌美的男人,将一个黑色的布袋交给白马,“艾隆族长的信我已经看了,这是照他的要求付给你的报酬。很感谢你将伊莉丝小姐安全带到乌克兰来。”

    白马将布袋收好,看看四周:“听说你是艾隆的心腹,他很早之前就让你悄悄离开秘鲁,来这里经营一个秘密的‘别墅’。看起来,你干得不结。”

    “狼人们四处寻找吸血鬼的踪迹,越来越嚣张。总要做一些应变,哪怕在旁人看来是无济于事的行为。”男人坦白地说,“我遵照族长的意思,带领一小队族人,在这里隐居了近百年。至今,没有狼人发现这里。”

    “一直躲下去么?”白马问。

    “我们会反击。”男人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们一直在研究抵御阳光的抗体,以及对付高级别狼人的方法。就算我们这一族被狼人杀尽,世上还有别的吸血鬼家族。哪怕只剩一个,战斗也不会结束。”

    二楼的栏杆前,伊莉丝静静地站着,看着楼下那两个谈话的男人,她的背后,是一幅油画,画上,一位天使手执彩虹,朝空中的一轮红日飞翔。

    白马从沙发上起身,道:“那就祝你们好运了!人,我完整无缺交给你们了,交易结束。后会无期。”

    说罢,他大步流星地朝门外走去。

    这里离地面很远,白马记得光是走那条弯曲的地道就需要二十分钟,走到尽头还要坐电梯才能到达真正的出口。

    “你到底是不是妖怪?”

    幽暗的地道里,传来一声质问。

    他回头,伊莉丝习惯性地横抱着手臂,冷冷瞪着他,镶嵌在两边的壁灯,把她的眸子照得特别闪亮。

    “不算是吧。”他挠头。

    “真是搞不懂你。”伊莉丝放下手臂,叹了口气。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走到她面前,掏出艾隆交给他的链子,直接挂在她的脖子上。小小的红色石头,在她心口上晃动,光彩潋滟,生气蓬勃。

    “这……”

    “你爷爷让我交给你的,说是他妻子留给他的。”他若无其事地说着,“你那位剽悍的奶奶说,这块石头里,有一颗生生不灭的心。我虽然不懂这些石头,无聊时也查了一下资料,说这种深埋在安第斯山脉里的红石头,依附着最勇敢的印加战士的灵魂,能唤醒活下去的勇气与热情。”

    伊莉丝低头,看着心口前这块美丽的小东西,硬憋着眼泪,不许它落下来。

    “你要是不出来,说不定这石头我就私吞了。看起来也蛮值钱的。”他耸耸肩。

    “我很弱。各种力量都还不够稳定。”伊莉丝忽然说,语气里充满了犹疑与不自信。

    “但你身上有最高级别吸血鬼的血统。这是谁都无法取代的。这意味着你的本领,也是超越一切的。你的父辈们都是称职的领袖,就算已经死去,他们的血仍在你身\_体里流动。”白马认真看着她的眼睛,“狼人的进步可能很快很吓人,但你们仍有机会,只要活着。”

    伊莉丝的嘴角突然扬起,道:“你可以退休了吧?”

    白马眨眨眼,笑道:“对啊!猎豹还等着跟我一起去南非大草原养老呢!”

    “以后不联系了?我们。”她问。

    “不联系了。谁知道你会不会把狼人给我招来,我可不想跟那帮禽兽打架。”白马摇头。

    “如果有一天我还是被狼人吃掉了呢。”她把脸凑近,“你真的一点都不关心我的安危了?”

    “呃……”白马转了转眼珠,“这样吧,十年,十年为限。如果十年之后你还活着,你就找人往那棵歪脖子树下埋一袋钻石。如此循环,每十年一袋!”

    “太贪婪了。”伊莉丝皱眉。

    “说定了。我走了。”白马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绅士地亲了亲她的脸颊,“记住,时间会带来惊喜。”

    说罢,他转身朝前走去,没走几步,突然又停下来,沉默几秒,掏出那个黑布袋,从里头倒出一大把全美的钻石。

    “伊莉丝,你的名字是不是彩虹女神的意思?”他转过身,一把钻石在他手掌上熠熠闪烁。

    伊莉丝点头:“母亲给我起的,可以迎着阳光,在天地之间自由来回的女神。”

    白马一笑,忽然将双手用力一合,一道光华从他掌心中跃出,待他再摊开手时,一片灿烂如阳光的细密光点飞扬开来,将整个地道映照得如同白昼般光明,被温柔笼罩的伊莉丝,第一次感觉自己仿佛站在了真正的阳光下。

    “有时候我喜欢这样把钻石浪费掉,谁叫它们那么闪亮!”白马望着这片人造光芒,“虽然不是真正的阳光,但一样很灿烂。就是太花钱了!”

    伊莉丝愣了很久,狠狠擦掉憋不住的一滴眼泪,抬头骂了一声:“你这个混蛋!”

    不过,没有回应,地道里,早已没有白马的踪影。

    10.

    “你这个骗子!大骗子!还去个屁的南非草原!”

    深夜,猎豹停在离那块残碑与歪脖树不远的地方,白马靠在驾驶室里,脸色白得发青。

    “叫你节省妖力,你不听,为了那个小妞,一次又一次滥用!你不知道你快死了么?你明知道如果不再用妖力的话,你或许还再活个百来年!可现在……”猎豹愤怒的脸都快把挡风玻璃挤破了。

    几片雪花从空中悠悠落下。

    白马的眼睛张大了些:“下雪了呀!”

    “你听到我说话了没有,死妖怪?死白驹!”猎豹的脸快扭曲了,“你对那小妞那么上心!不就是因为她长得像你的老情人么!”

    “猎豹。”白马伸出手,摸了摸它的脸,“你说我是骗子是对的。我确实骗了你。”

    猎豹一愣。

    “我根本不是妖怪。真正的白驹,早在几十年前就老死在这棵树下了。”他的目光移到那棵歪脖树上,“我,只是住在这棵树上的一只死灵。”

    雪越下越大,白马怔怔地看着这些飞舞的精灵,眼神也迷离起来,那延伸到远方的路上,好像走来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夜里,也是风雪交加。

    他穿着青色长衫,单薄得像张纸,一身的落拓。

    对面那个“名士榜”,刻满了荣耀的名字,虽然他一个都不认识,可这些名字好像都在嘲笑他这个屡试不第的落魄书生。

    他不敢回家乡,不敢推开家门,不敢再见拼命做工赚钱供他读书的妹妹,不敢再看那双总是充满期待的眼睛。时间对他而言,已经变得太缓慢太痛苦,不如切断它吧。他将麻绳结成环,栓在了歪脖子树上。

    第二天,路过的乡民发现了他僵硬的身\_体被北风摇来摇去。他的灵魂留在了这棵树上。

    记不清多少年之后,一匹白马突然从天上跑下来,落至树下,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男人。男人受了伤,很没有力气的样子,靠在树上休息了很久。

    “我已绍很老了,就快死了。”那天,男人突然睁开眼,对树上的他说。

    “你看见我了?”

    “当然,我是妖怪。”

    “妖怪?”

    “我叫白驹。”

    他们开始聊天,讲各自的故事与一生。路过的人类看不到,也听不见。一个孤独的死灵,一个快死的妖怪,成为知己倒没有什么障碍。

    白驹还有些妖力,他从手中画出一道光,映在对面的破石碑上,那上头便显现出会动的场面来。他惊讶地看见,如果当年他肯回家去,几年之后,他不会再做金榜题名的美梦,而是做起了生意,还带着妹妹去了京城,后来生意越做越大,妹妹也嫁了好人家,―家人其乐融融,儿孙满堂。

    震惊之后,他沉默,一连几天都没说话。

    时间会带来惊喜,如果你相信的话。这是白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第二天,白驹闭着眼睛坐在树下,身\_体里飞出许多奇怪的光圈。

    他着急了,从树上跳下来,却不曾想跌进了白驹的身\_体里。然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也可以变成一匹能飞的马,或者是人。他莫名其妙继承了白驹所剩不多的力量,成了一只不知算不算妖怪的妖怪。

    他在歪脖树下坐了三天,决定离开。

    他确实跑得很快,还能短距离空间移动,他渐渐熟悉了这个崭新的世界,跑得越来越远。他发现,自己最擅长,也最赚钱的工作,就是帮人逃跑。被恶徒追杀的老好人被逼嫁给不爱之人的新娘或者新郎等等,都是他的服务对象。包括那只被偷猎者追捕的猎豹,虽然拼命想活下去的它最终是死了,但他心生侧隐,把它的灵魂附在了车上。

    同时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妖力正在慢慢弱去,作为他好兄弟的猎豹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一直劝他退休,最起码要尽量少用妖力。他也答应了,还约定去南非草原养老。可是,当吸血鬼艾隆找上门来时,当他看到伊莉丝的照片时,他的退休计划被延迟了。

    雪越下越大,挡风玻璃上已是白茫茫的一片。

    “猎豹,我可能真的没力气去南非了。”他深吸了口气,从衣兜里掏出那个名片夹,打开,照片从里头滑出来。

    错愕的猎豹回过神来,问:“那照片上不是你初恋情人?!”

    “我妹妹。”白马的眼中浮出深重的内疚,“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她一直在等我回去,我死在异乡,无人知道我的身份,所以注定她永远也等不到我的消息。之后不久,她去崖壁上采药,打算换了钱出去找我,雨后石滑,她失足坠崖,被救上来时,已经不治。我找人画下她的模样,是因为我想每天都跟她讲一声对不起。”

    猎豹愣了半晌,说:“你对那小妞那么上心,原来是因为她像你妹妹。”

    “不。”白马摇头,“是她很像当年的我。”

    说罢,他闭上了眼睛,长长呼出一口气:“十年之后,有钻石就好了。”

    见势不妙,猎豹猛地摇晃起来。

    “喂喂!你别死啊!喂喂!白马!白马!”猎豹大喊,挡风玻璃都要碎了。猎豹的声音越来越远,好像,整个世界都被带走了……

    11.

    “那家伙真傻,我本来就死了嘛,怎么可能再死一次。哎呦,这茶真苦,好难喝!”对面的茶杯,被人举起来,有咕嘟咕嘟喝水的声音,却看不见半个人影。

    “你茶都喝了,还不肯现身么?”我瞪着那团空气。对不起,刚才我在发飙与妥协之间,选了后者,为了那盏很贵的吊灯。

    “不是我不肯现身,是我力量不够,不足以聚化为人形。”白马也很无奈,“那次之后,白驹的妖力被我全部耗尽了,我从那个躯体里飘出来,眼看着它化成了烟尘。之后我也飘不到太远的地方,千脆就又留在那歪脖树上了。”

    “猎豹呢?”我问,“这家伙对你挺不错的。”

    “不错个屁啊。陪了我几个月就喊闷,自己跑去南非草原了,偶尔会回来看看我,不过每次回来的时候,驾驶室里坐的妹子都不同,一个比一个漂亮。不知道他搞什么鬼。”茶杯被重重放在桌子上。

    我头痛地揉着额头:“你既然好好地蹲在树上,又飘来我这里干吗?”

    “两年前,那家招待所被拆掉了,修起了一座庙,那块残碑跟歪脖树还作为古文物被圈进了寺庙的后院里。佛祖光芒万丈,和尚天天念经,你说我还能住下去么,我是连进都进不去了啊!不说寺庙,方圆十里的范围我都不能靠近,靠近就头疼。”空气里的白马撞胸顿足,“我只好到处飘荡,看看有没有能帮我忙又可靠的人。正焦头烂额的时候,忽然想起曾听几只鸟妖说,忘川市里有个叫不停的旅店,里头有个乐于助人的树妖老板娘。”

    “行了!”我打断他,我终于知道为什么那老头要送我“树大招风”了,连小小的鸟妖都到处八卦我,能不招风吗!不但招风还招鬼!我摔!一阵寒意窜上了我的手腕,显然是白马过来抓住了我的手。

    “十年已经到了,帮我一个忙吧!就一个!不然我就赖在你店里,天天飘来飘去!”

    ·尾声·

    那个北边的小县城离忘川很远,一来一去花了我半天时间不说,还在那和尚庙的后院里跟个胖和尚打了一架,敲晕了他,才得以跑到那棵歪脖树下,拿锄头挖得满身都是土。

    灰头土脸地回到不停,才发现那老头的算命摊子已经不见了,原来摆摊的地方,有人拿粉笔写了八个字——来日方长,后会有期。

    我又想骂人了,这老头只是为了故意散布不安气氛才出现的吧,谁想跟他这个糟老头子后会有期!

    刚一进门,就有冷气扑面而来,白马连声问道:“有钻石没有钻石没?!”

    我坐下来,喝一大口水,肯定地说:“没有。我把地都快挖穿了。”顿时安静了,白马很长时间都没反应。

    “不过找到这个,我摸出一个薄薄的银质盒子,打开,里头用火漆封好的信。我看到这封信被飞快拿起,拆开,一张照片被抽出来。

    凑过去一看,照片里是一对年轻夫妇,女的黑发如墨,不像西方人也不像东方人,一对金色眼眸十分特别,男的一头金发,高鼻深目,二人怀中抱着的金发小婴儿,可爱得恨不得让人咬上一口。一家三口在镜头前笑得阳光灿烂。照我的审美标准,这对夫妇的美貌都可以以神级来评论,美得不像这个世界的人。

    照片后有寥寥几句留言——

    钻石是没有了,资金全部用在研究抗体上了,已经进入实验阶段。这男人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同类,一群狼人也不是他的对手。我们结婚已经三年,我们的孩子,小名叫做白马。你是他的教父,不管你在或不在,问猎豹好。

    还有,我相信时间会带来惊喜,所以永远不会背叛它。

    我突然有种松了口大气的感觉,甚至还有一点点喜悦。等等,我的夫君跟帮工都不见了,我居然还有心喜悦?!

    突然,那冷气又扑了上来,这次是脸颊,白马那厮必然是亲了我一口。

    “你还不滚!”我捂着脸,拿起苍绳拍对着面前的空气,“我倒赔差旅费,我不收你的房钱,满意了吧!”

    “呐,老板娘,我是这么想的,我不会白白受人恩惠,这样,你找一件东西,用你的妖力让我附身上去,就像当年我处理猎豹那样,我免费替你工作!多久都行!”

    “真的?”我突然起了坏心眼。

    “当然!”

    “苍蝇拍如何?”

    “那个不行!”

    “就苍蝇拍吧!”

    不停里终于又鸡飞狗跳起来,如果有人经过,肯定以为我因为老公失踪,所以急疯了满屋子追着空气跑,手里还挥舞着苍蝇拍。

    我不是万能的神,虽然在许多人或者妖怪眼里,我已然是身经百战不动如山的老油条,说我头上有光圈都有人相信。可事实并不是这样。

    必须承认在白马出现之前,我焦躁甚至慌乱,各种负面的暗示干扰着我正确的思维。重要的人不见了,怎么可能无动于衷!不过现在好多了,因为时间会带来惊喜这件事,我也相信。

    只要我还有时间,那么,什么都能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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