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树-《浮生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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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实说,没了那两个帮工,我真不习惯。

    “快快,奶昔奶昔!”敖炽乖乖吃完药,迫不及待地催促我。

    “今天你精神不错哦。”我舀了一勺奶昔,却不急着送进他嘴里,“那表示你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

    “该说的我都说了,你这个女-人还要知道什么?”敖炽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的手,“快喂我吃啊!”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二十年前不告而别?”我举着勺子的手,故意在他面前晃,就是不给他吃,“答完了可以吃一勺。”

    “你这个歹毒的女-人!”他像个患了多动症的猴子,气恼地在床-上扭来扭去,“时间之轴的看守者也是有保质期需要更换的嘛,我是老家伙嫡亲的孙子,他托人找到我,希望把这个重任交给我。而且他亲口跟我说,敖烁回来了,以另一个完全不同的身份与力量,这家伙已经放话出来,这次回来,誓要拿到龙心钥匙。老家伙说,他找族里的大祭司占卜过,敖烁的回归是全东海,乃至整个世界的灾祸,占卜结果显示,只有我可以应付。祭司还说什么‘遁世二十年,一怒为红颜。但见黑云烧,友来骄阳现’,我不懂什么意思,总之是要我继任看守者之职,隐匿世间二十年,绝不与敖烁碰面,大祸必可逆转。虽然我挺烦那个罗嗦的老家伙,可我知道大祭司那乌鸦嘴说什么中什么,说起来我好像也从没给东海龙族做过贡献,好歹是吃东海的饭长大,这回索性一次给足饭钱吧。我答应了老家伙,这意味着接下来的二十年里我不能以敖炽的身份出现。所以……”

    “所以你故意弄丢我的绿纱衣,还对我说那么过分的话,就是吃准了我的脾气,一定会撵你走。你正好可以名正言顺地消失,还不用惹我怀疑!敖炽,你行啊你,演技什么时候这么好了?”我接过话茬,恨恨地把勺子从他眼皮底下拿回来,塞-进自己嘴里,用夸张的吃相掩盖自己想哭的事实。

    就因为一把龙心钥匙,一个回归的疯子,我们两个,分开二十年。

    “你竟然抢病号的奶昔!最毒不过妇-人心!最毒……”他气得要死,可是一看到我突然红了眼眶,他愣了愣,沉默半晌,才说,“其实……答应做守护者之后,我一直是不安的,我怕永远不能再回到你的身边,以敖炽的身份。如果我真的回不来,你希望你把我厌恶到死。对于一个厌恶的人,我知道你总是很快就会忘记。”

    一勺奶昔,粗鲁地塞-进他的嘴里,那边,我红着眼睛不说话。

    他满意地砸吧着嘴,恢复了惯有的无赖嘴脸,嘻嘻一笑:“呀,被我感动了吧?居然要哭了呢!我也觉得我还蛮伟大的!”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后来又要变成胖子跟瘦子埋伏到我身边?还装死装的那么猥琐,那么天衣无缝?”我横他一眼,又问。

    “你问了两个问题,两勺奶昔交换。”他-舔--舔-嘴,“前十九年,我差不多一直留在时间之轴的结界里,真是无聊至死。但我每年都回去看过你,有时变成一只蚊子,有时候是一盘向日葵,哦,我还变成过鼠标。不过我知道你嗅觉很灵,每次我都不敢留太久,怕你发现。坦白讲,这段时间里,你表现都还不错,完全可以自己照顾自己。我总算没白教导你。”

    “等等!”我瞪大了眼睛,突然打断他,“你有没有变成过沐浴露瓶子之类的,快说!”

    “切,比你身材好一百倍的女妖怪我都没兴趣看。”他一撇嘴。

    “那你干嘛回来,你不如死在你那个时间之轴里,我还清净了!”我真想把奶昔喂到他脸上去!

    “因为我想念你了。”

    他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这么一句毫无亮点,而且肉麻,打死我们俩的任何一个,都讲不出口的话,在以前。

    我呆呆的,红了脸。

    “虽然你全身上下都找不到多少优点。”他适时补充道,“但我喜欢你跟我吵架,喜欢看你被我气得跳脚的样子,喜欢你胆大心不细,看起来冷血没感情,实际上心软得像棉花糖。总之,如果你不在我身边,我的生活就少了很多乐子。反正二十年之期也只剩一年,所以我将元灵一分为二,藏进两只蚯蚓怪里,化身成胖子跟瘦子,不但可以成天惹你生气,还能用另一种身份过完全不一样的轻松生活,多好玩!你知道蚯蚓怪又叫地龙,它们生于土下,一生吸入大地精华无数,妖气之浓重,堪称妖怪之首,足以完全掩盖我各二分之一的气味,不让任何人发现。只要我不暴露身份,我就不算违背承诺。要不是暮对你真的动了杀心,我本来还可以继续当胖子跟瘦子,逍遥人生的。”他说着说着,一脸都是对过去的怀念,然后大喊:“喂,奶昔!”

    “吃吃,吃死你!”我舀了两大勺扔进他嘴里,“你个混账东西,明明什么都看在眼里,暮偷走我的身\_体抢走我的真身时,你居然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你眼看着我在暮声那边,没吃没喝,靠塔罗占卜赚钱度日,你还是继续逍遥人生。甚至我在只剩半条命的时候,你才肯出现?”

    “不许冤枉我,我留给你的平安扣,救了你两次!你知道那里头的金龙是什么?使我整整百年的修为!就是为了给你应急用的!还有木偶张大虾,要不是我出钱雇他被你使唤,你连买方便面的钱都赚不到!”敖炽很不满地解释着,然后叹了口气,“不过我承认,我有逃避之心。如果可以,我永远都不想跟敖烁交手。当年他死在我刀下的情景,我至今都不能忘记。只要我死不出现,我们就不会再交手。”他少有地苦笑,“不过我很快就发现这种想法真的非常该死,有的人,是你无论如何都避不了的。再不敢面对,还是要面对。他以你为饵,陷你入绝境,只为逼我现身,如果你真的出了什么事,我大概会为我可耻的逃避之心内疚一辈子。不过幸好你命大!”

    他的真实想法,跟我猜的果真一样。

    也不是知道是谁的心,软得像棉花糖!哼!

    “我没有问题了。”

    我发觉,我想知道的答案,其实根本不用他回答。因为他的想法,我都了解。

    这种现象,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啊!”他夸张地张大了嘴,眼睛瞟着剩下的奶昔。

    真像个孩子。

    我不期然地从这个超龄儿童,想到那昂首奋爪,说什么就算背到死,也要将我带出去的,爆裂骄傲又任性顽固的东海孽龙。

    这个人格分裂的变态男人呀,怎么可以把世间所有不可能并存的东西,如此完美地集于一身。

    我无奈地笑笑,温柔地将他最喜欢吃的东西,一勺一勺喂下去。

    从那场生死之劫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敖炽活着,我活着,那些家伙们都活着。虽然我们都受了伤,可只有敖炽伤的最重,起码还得再当半个月的木乃伊。这段时间,我的不停变成了临时病房,我成了兼职护士,还学会了做各种甜品跟食物,每天都手忙脚乱地照顾他。我越忙乱,他越开心。而且,不光是香草奶昔,其实,只要是我亲手做的食物,不论是什么,无论好吃与否,他都吃得很欢乐。

    九

    好像快圣诞节了,窗外飘起了雪花,我凑到窗外一看,外头的世界如此漂亮,虽然还是那条小而宁静的街,还是那些匆匆来去的人。

    敖炽心满意足地睡着了,打起了震天响的呼噜。

    我给他盖好被子,轻声朝房门走去。

    “喂……”

    身后,敖炽突然发出梦呓般的声音。

    我停下脚步。

    “最好的,其实一直在身边,只是你没看到。”

    这没头没脑的梦话……我笑。

    笨蛋,我早就看到了-------我的心里,是这么说的。

    不过,我刚一出房门,就看到三大团毛茸茸的东西扭打在一起,为了抢一袋鳕鱼片,一颗圆圆的,汤圆似的银杏子,在他们旁边蹦跶着看热闹。

    白色,沧瞳凯;黑色,玄;金色,Kevin……

    这段时间,我基本已习惯了这种场面。

    他们几个的伤全都好了,只是需要再修养一段时间,才能变回人形,所以干脆全赖在店里不走了。比较倒霉的是Kevin,因为现在的他,身\_体缩得比那两只猫妖还小,起码一年半载才能复原。

    我们所有人,最该感谢的就是他。

    连我都不知道,原来黄金狮人的先祖,全是生活在太阳上的生物,名副其实的太阳之子,即便后代迁移到了地球,他们仍然保有召唤阳光的能力。

    Kevin耗尽半条命,加上阿辽以银杏子天生的生命力,一路保护他冲破沼影之国的重重阻挠,引来了救命的阳光,彻底粉碎了敖烁的“理想”,让他的沼影之国,成了一个破裂的泡泡。

    我还记得在那个鬼地方消逝之时,敖烁绝望的嚎叫,好像,还有暮的哭喊……

    阳光,在平日里那么普通的玩意儿,却在那个时候,救了我们,不对,是救了全世界。

    身为在这个世界生活的人,还有妖怪,也我们真的应该好好珍惜这道最美丽的光线,不要让它因为任何人为的错误,再没有升起的一天。

    那三个家伙打得不亦乐乎,他们的存在,让我觉得不停像个动物园。

    不过,热热闹闹,也挺好。

    走到后院,手拿铁铲的顾无名正在跟一棵刚种下不久的槐树吵架。九厥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也不劝架,反而乐呵呵地边听边喝红酒,手里还捧着一本八卦杂志,枯月停在杂志上,看得聚精会神。

    “放我走!我不要留在这里!你们这群混蛋!”槐树的声音,听起来像是个愤怒的姑娘。

    你们没眼花,那棵槐树,是暮。

    沼影之国崩溃时,敖烁和他未能达成的“理想”一起,被照进的阳光烧成了几缕黑烟。他本是幽魂,忌见阳光,即便成了阿努比斯神,这个流放死神的力量本身,也只见于黑夜,不敢与阳光对峙,而沼影之国本身,最惧怕的也是阳光。敖烁走上的这条路,根本就是名副其实的“见光死”。

    一个人的理想,如果变成了畸形的执念,会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而一个人总想把目光放在所谓的最高处,最远处时,反而连最近的东西都看不见了。

    如果敖烁能看见,他的结局就不是这样。

    如果这个世界对他而言真的是垃圾,那敖炽对他的兄弟之情,暮对他的死心塌地,又算什么呢?

    一个连近在身边的珍贵之物都看不到的人,又能看到多远的“理想”?

    对于敖烁,我只能说他是一个悲剧的疯子。

    但更悲剧的是,有人依然对这个疯子念念不忘。

    帮他做了无数事情,帮他犯了无数错误,甚至连自己的元灵都甘心奉献出来,支持他的沼影之国的暮,至今都不能接受敖烁已经消失的事实。她依然把一切罪责,都怪到我身上。

    沼影之国消失后,我在浮珑山脚下,看到奄奄一息的她,她的元灵被吸收得太多了,不要说维持人形,连活下去都很难。

    我把她封进了她的真身里。只有这样,她才有生机,再静心休憩个几百年,她应该可以变回那个原本美丽的姑娘。

    她一直都在骂我。我由她发泄。

    不过,我让顾无名把她的真身,从浮珑山移到了不停的后院里。

    为了不伤及这棵倔强的槐树的根,顾无名拿着铲子小心地挖了一整天。

    “裟椤,你还是这么虚伪!我是要取你性命的人,你却要救我!放我出去,就算魂飞魄散我也无所谓!我讨厌活着!我讨厌这么孤独地活着!”

    槐树的枝叶剧烈地颤动,每一片落叶,都是暮的绝望。

    “孤独的定义,你并没有真正了解。”我微笑着站在她面前,举起水壶给他浇水,那水壶里不是普通的自来水,而是枯月替我采来的灵露,“把你带到我身边,的确是出于自私的念头,因为我偶尔会想跟人讲一讲我的过去,那些关于孤独跟绝望,关于最重要的人离开时的心情。你知道我比较啰嗦,身边这些家伙未必愿意听我唠叨,所以,我会不定期跟你讲讲我的故事。反正你没手没脚,又跑不了,哈哈。”

    “等我恢复自由身,我一样会杀了你!”暮怒气不减。

    “那你就要好好休养,不然到时候你还是赢不了我的。”我朝她扮鬼脸,又说,“做自己吧。真正的爱情,不是颠覆自己的迁就,而是双方眼中,看到的是最真实的彼此。”

    暮沉默半晌,哼了一声,不再理我。

    这个丫头啊,跟我还蛮像的。

    不知道百年时光,够不够我把她“导入正途”?

    看在我跟她既是同族,还是老乡的份上,试试无妨。

    院子里多一棵会骂人的树,也挺有趣。

    这样的结果,已经算最好了吧。

    我悄悄一笑。

    十

    生活一旦变得热闹,时间就过得飞快。

    圣诞节,眨眼间就到了。

    清晨,还在睡梦中的我,被一阵砰砰的敲门声惊醒。

    我披头散发地走到门口,问:“谁?”

    “我!”敖炽的大嗓门在门外响起。

    “干嘛?”我最讨厌打扰我睡懒觉的东西。

    “我们结婚吧!”

    呃……这是什么情况?

    我耷拉着眼皮杵在门口,睡意朦胧地思考了半天。

    我们结婚吧……

    我们结婚吧……

    我们结婚吧……

    喵了个咪的!这话实在太提神了,不但令我睡意全消,还附赠神经短路。

    门里门外,寂静一片。

    “给我三个理由。”许久之后,我说。

    “第一,除了我没人要你了。第二,除了你也没人要我了。第三,我爱你。”敖炽的语速非常快,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

    这史上最欠拍又最直白的求婚理由哟……

    我又想笑,又想哭。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嘴角的笑容又抽筋似的,止都止不住。

    “再不开门我踹了啊!”敖炽不耐烦了。

    我深呼吸N次,黑起脸一把拉开-房门。

    一阵欢乐的起哄声扑面而来,还有大把大把的彩带从天而降。

    在那些戴着圣诞帽的家伙前头,敖炽一手拿着一个锦盒,一手捏着一枚戒指。

    “这个是你的绿纱衣。”他把锦盒交到我手里,“如果你以为我会因为这个而介意,你就太小看我了。本大爷的胸襟,比宇宙还宽广。相反,我一直感激子淼,没有他,我今天就没有老婆可以娶了。”

    “我有说过我答应嫁给你么?”这家伙还是那么自以为是,还是那么喜欢替人做决定,真讨厌啊!

    他突然拖起我的右手,不由分说将钻戒套在了我的无名指上。

    “三秒钟,你不否认我就当你默认。全场人民都可以作证。”他严肃地对我宣布。

    我石化在原地……

    一秒。

    两秒。

    三秒。

    我现在居然想的是----------这个家伙,怎么那么……可爱?!

    是,这个时候,别的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已经缺失了二十年的时光,以后的日子,我不想再跟这条孽龙分开,树妖今后的每一个千年,都要他在身边!

    这需要理由么?需要

    理由只有一个-----------谁都应该诚实面对自己的感情,包括我自己。

    我终是笑出了声,踮起脚在敖炽的脸颊上轻吻了一下,说:“好吧,我默认了。”

    他先是一愣,继而松了口大气,把我熊抱入怀,双目擒泪无限感动。

    再没有谁的拥抱,有他这样的踏实可靠,他的心跳,真正地融进了我的血管.我意识到,从此以后,我永无可能将他剔出我的生命了。

    星座说上讲,狮子射手,七世绝配,我们算是一对还不太坏的范例么?

    甜蜜的胡思乱想,被他轻轻勾起我下巴的手指惊醒。

    我们四目相对,那双细长的眸子,我看了千年,竟还是没有审美疲劳。他眼底的深情,

    无言的凝视,果断地让我红了脸孔。

    他绽放了史上最温柔的微笑,嘴唇微微张开。

    我心狂跳,难道求婚戏码,还有第二季?

    可是,我马上知道,他张开嘴不是要跟我怎样,而是转回头,得意的跟后头那帮八卦妖怪们炫耀:“看吧!我就打赌她会同意的!那袋唯一的鳕鱼片是我的了!你们愿赌服输!”

    半空中华丽丽地飞来一个食品袋,被他喜笑颜开地一把抓住。

    九厥耸耸肩:“好吧,鳕鱼片和老板娘,都归你了!”

    室内再次欢声震耳,彩带飞扬,沧瞳凯居然还搞来一个嗡嗡祖啦,对着我们狂吹。

    我真担心不停的屋顶,会被震垮掉。

    “太好啦,裟椤老板娘终算嫁人啦!”

    “母夜叉今后要洗手做羹汤咯!”

    “你们找死是不是!”

    不停里头,乱成一团。

    之后,这些妖怪花了一周时间讨论我跟敖炽的婚礼应该怎么办,非常热心,非常八卦。

    时间快如流水。

    婚礼就在明天。

    傍晚,不停已经被他们装饰成一个粉红色的世界,到处都是一箭穿心的图案,到处都是!

    晚饭后,一帮人坐在炉火前聊天,几个家伙边看我跟敖炽,边窃窃私语,时不时还坏笑两声。

    一会儿,九厥拿了两张纸,分别塞-给我跟敖炽,说:“群众们的一件是,鉴于老板娘是我们一生中遇到的最伟大的女性,她的终身幸福是我们最关心的事,所以,为了验证你们俩是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请你们各自在纸上写下你最想跟对方说的话,只要你们有哪怕一个词相同,我们都同意你们结婚。如果……”

    “滚啦,就算一个字都不同,你们还想抢亲不成!”敖炽狠狠瞪了九厥一眼。

    “快写快写!不许拒绝!”

    这些顽皮又无聊的东西。

    好吧,写吧。

    我最想说什么呢?

    想了想,我提笔写下了两个字,然后把纸交给了九厥。

    敖炽不耐烦地划拉了几笔,扔给九厥。

    看了我们写的东西,九厥哈哈大笑,连连点头:“啧啧,果然夫妻同心!”

    众人凑上来一看,两张纸上的内容一模一样,都是两个字------------------

    无双。

    尾声

    婚礼当天,阳关万里,连清晨的鸟叫声都是喜气洋洋的。不过,兴致勃勃打算闹洞房的家伙们发现了一个严肃的问题------------新郎失踪,新娘失踪。

    在大厅靠窗的桌子上,那个我最常坐的位置,两杯浮生茶,余温尚存,杯子下,压着一张纸条,内容如下-----------------

    跳过婚礼,直接蜜月。看好不停,小心火烛。勿扰!

    落款是:龙?树

    妖怪们有预谋的八卦之梦被我们无情的粉碎……阿门。

    现在,让我们把镜头从这些心怀鬼胎的悲伤面孔上挪开。

    埃及的沙漠里,敖炽牵着我,我牵着一头傻骆驼,在一轮落日下悠哉前行。

    金黄细腻的沙丘,在我们的视线里绵延起伏,用最简单的色块,构成最大气的画面。

    走着走着,我突然耍赖了:“走不动了!你背我吧……”

    “有病啊你!旁边就是骆驼,你要我背?”他瞪我。

    “骆驼是我老公还是你是我老公?”我提高了声音。

    “是我……咳……好吧。”他弯下-身-子,指了指自己的背,“上来。”

    我欢乐地跳上去,笑得异常开心。

    “我有个问题要问你,你变成胖子跟瘦子的时候,厨艺很好啊,难道……”

    “实不相瞒,你老公我,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修得电脑打得流氓!你以前就是从不肯认真了解一下我,只知道跟我玩叛逆,搞对抗!哼!”

    “我现在了解了……呃……那以后做饭的权力,就全部下放给你吧!”

    “少来!一人一天,都不吃亏!”

    “好吧好吧……对了,我们在开罗也开个店吧,卖冰淇淋如何?”

    “你暂时消停一下行不行,现在是蜜月期!你只要一开店,不知道又会遇到什么奇奇怪怪的人。”

    “哦……啊,对了,我有句话一直忘了跟你说了。”

    “什么?”

    夕阳的余晖照在我的脸上,我发烫的嘴唇贴着他发烫的耳朵,说-------------

    “对不起,我爱你。”

    这句话,雪藏了太久太久,希望它永远在保质期。

    对了,那个叫不停的小店,已经永久性歇业,那个叫做裟椤的老板娘,不知所踪,坊间传闻是被男人拐跑了。如今的不停,已经变成了一堆妖怪的旅店跟聚居地,路过的人,偶尔还是会闻到从里头传来的甜甜的香味。它曾经的顾客中,有的还是会跟人聊起,说那里的甜品如何好吃,那里的老板娘如何美丽又古怪,那一胖一瘦的两个帮工有多傻多猥琐。

    但被说的最多的,还是不停里的一种茶,非常非常苦,但是苦过之后,是深长的甘甜。

    很有意思的饮料。

    那杯茶,有个怪怪的名字---------浮生。

    不尝苦,何有甘。

    人生本就是甘苦与共的一段旅程。

    区别是,有的人有旅伴,有知己,有的人没有。

    没有爱的人,身边纵然热闹蜂拥,终是寂寞不去。

    有爱的人,天涯浪迹,穿风踏雪,却从不曾孤独。

    我想,我不用再不停地跑来跑去了,因为,我已经找到了最想停下的地方,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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