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番外四-《然后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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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江妙是这样的。

    不过半个学期,她的成绩就像正切函数极速上升,不知不觉就交了很多朋友,天生乐天派又豪爽的性格让她能非常自然地跟男生们称兄道弟,还不会让女生觉得“婊”。

    就这个问题,江妙曾经奇怪地问过莳音:“你说我这么水性杨花,为什么居然没有女孩子diss我?”

    “你哪儿水性杨花了?”

    “就,我刚刚突然发现我的好朋友居然百分之八十都是男生欸。”

    对方头也没抬,“那大概是因为你太清心寡欲了吧,反正我看你跟谁在一块儿都像在演穆桂英挂帅。”

    “喂喂喂!”被说成是穆桂英的小姑娘顿时急了,“我也是有喜欢的人好伐!”

    “啊哈?谁啊?”

    “就……我家隔壁的王医生。”

    陈皓的梦想是成为一个医生。陈皓爱穿黑衬衫。陈皓要考c大。陈皓的女神是王祖贤,因为他觉得女孩子长发飘飘打篮球的样子很漂亮。

    于是在她的故事里,慢慢就出现了一个“爱穿黑衬衫、迷恋王祖贤的c大高材生邻家哥哥。”

    刚好,她还真的有一个邻家哥哥叫王易盛,谐音巧妙转换,就能肆无忌惮地把自己的少女心事倾诉出来。

    那些不敢跟夏柔书说的、怕她一秒就识破的心思,通通都倒给了莳音。

    而青春期的少女,在交换了这些秘密之后,忽然就能变得很亲近。

    直到有一个周末,她难得跟夏柔书约去买教辅,刚巧在书店碰到了很多认识的学长学姐,打完一圈招呼之后,才看见闺蜜怅然若失的笑。

    她说,“妙妙,我要是能像你这样的话,我就敢直接去跟陈皓表白了。”

    “......”

    半年前还是“莳音”的宾语,现在就变成了“妙妙”。

    ——直到这时,才忽然发觉,她好像真的已经成长成了一个可以被其他人羡慕的姑娘。

    但是陈皓……为什么又会在这种时候突然提到陈皓?

    “天哪,他过来了,妙妙!”

    袖口被紧紧攥住,女生下意识顺着闺蜜的目光往右侧看去。

    果然。

    是陈皓。

    在心里画过无数遍的硬朗的侧脸轮廓,永远都一个牌子的黑色运动服,抱着篮球,和身旁的朋友说笑。他走过来,无意间扫过来一眼,江妙几乎是本能地,就露出一个微笑。

    男生一愣,也笑着点点头。

    “又是哪块小甜心?”擦肩而过时,她听见他朋友的玩笑声,带着一点司空见惯的揶揄。

    “别闹了。”男生的语气带着无奈的笑,“帮忙编运动会校报的一个小学妹而已。”

    编校报。学妹。

    手指无意识绕了绕头发,表面上一派淡定,心里却因为他居然记得自己而咕噜咕噜冒起了热气。

    直到他们走远,夏柔书才惊疑不定地问,

    “你什么时候跟陈皓这么熟了?”

    “之前运动会的时候,莳音太忙了,就把校报的工作托付给我,然后他刚好也在负责这个事儿,也不算熟吧,就认识而已。”

    “……哦。”

    ——大概就是从这个节点起,和曾经的闺蜜慢慢疏远了。

    不是主动疏远,而是被动地排开。

    可是,正是因为心底的心虚和说不清道不明的愁绪,江妙完全没有了想要挽回的力气。

    暗恋你的第712天,刚刚好,整整两年。因为你和曾经最好的朋友有了隔阂......我其实明白为什么。听说你喜欢榴莲和莎士比亚,而我刚好讨厌你所喜欢的,先天后天,我好像注定了不能做你的女主角。

    喂,你会喜欢上爱吃红色火龙果的我吗?

    没有人能够回答她。

    [四]

    江妙上高二那年,陈皓考上了c大。

    然后又过了几个月,传来了他谈恋爱的消息。

    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但据说喜欢他喜欢了很久,为他努力学习考上c大,金诚所至金石为开,最终写就了现实版的相原琴子和入江直树。

    那天晚上,刚好是裴时桤的生日,季威和许集安他们开了酒,她就一直喝,喝到整个人都反胃,意识却还是无比清醒,死死保守着那个秘密,把所有的痛苦归咎于王医生要结婚了,抱着莳音嚎啕大哭。

    陈皓,我也为你做了很多,高中三年所有的努力都是因为你,把你当成目标和理想,比杉菜还励志,比琴子还努力,可是为什么,你就没有为我金石所开一次呢?

    ......哦,因为我压根不敢说出口。

    从最开始喜欢你,我就感觉自己像一个处心积虑想抢闺蜜男朋友的第三者一样,连偶尔说到你的名字都觉得羞愧和心虚。

    我那么卑劣。

    江妙后来想了很久,为什么青春时期的自己会对宁词这么反感。

    大概就是因为,她把对自己卑劣行为的厌恶,通通都投射到了对方身上。

    表面上声讨宁词,其实更多的是在声讨自己,那个求而不得或者压根连求都不敢求的自己。

    有时候她真的很羡慕莳音,在最好的年纪,可以遇到一个足够相伴终生的人。

    裴时桤这样一个众星捧月长大的男孩子,在看着莳音时,眼里的光比他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还要明亮。

    她见过他在月考前几天都顶着一双黑眼圈来学校,从一个连“elephant”都不会拼的偏科生变成英语大神,仅仅只是为了考第一名给莳音留位置。见过他在莳音痛经请假的时候,整整两天都认真记笔记,然后装作一脸随意地丢给对方,用潇洒的嘲笑来掩饰不自然。见过他在午休的时候不睡觉,撑着下颚凝视前桌的女生,用手敛住窗帘不让光照到她的眼睛,眼里全是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笑意。

    见过很多很多藏在所谓叛逆不羁之下小心翼翼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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