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千钧一发-《天才女友》


    第(3/3)页

    段启言逮着机会就问:“你更想跟我住,还是跟林知夏住?”

    初一那年的寒假集训营里,林知夏挽救了段启言的名声,这么多年来,段启言一直对林知夏心存感激。然而,就在最近,段启言又忽然把林知夏当成了假想敌。

    汤婷婷把段启言拉进房门,语重心长地劝导他:“你干嘛老跟林知夏比啊?二十多岁的人了,不要老是攀比嘛。你好不容易才请到公休假,和我一起来香港,你要学会把心态放平,别总找我吵架。我早就想跟你聊聊了,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家庭。这些肺腑之言,外面的人不会告诉你,只有我,作为你的女朋友才会讲实话。”

    段启言被她绕了进去。

    他略显迟疑:“男人不能吃软饭,更不能做混子,事业最重要。”

    汤婷婷请他坐到床上。随后,她跷起二郎腿,又揽住他的肩膀,像个老干部一样引导他:“小段啊,你的想法,不要太极端嘛。我什么时候让你做混子了?我是想让你更顾家……我带你出来见朋友,你给我留点面子呗,不要老是和林知夏比来比去。林知夏可是我的顶头上司,你计较那么多,我多难做啊,你换位思考一下。”

    段启言隐约有些认可汤婷婷的说法。

    汤婷婷再接再厉道:“你看啊,我们公司过两年就要上市了,我是硬件部门的组长,你呢,就是一家上市公司核心部门的组长老公,还是省立一中的竞赛班老师,你的心胸是不是应该宽广点?”

    段启言冷冷一笑:“听你这话,我现在的心胸不够宽广?”

    汤婷婷发出二声调的“哎”,又问:“老公,你怎么又钻进死胡同了?”

    段启言摘下头顶的帽子,汤婷婷捋了一把他的头发。他脱下运动服外套,汤婷婷又搓了搓他的胳膊。他上中学时经常去操场上玩耍,哪怕正值三伏酷暑,他也敢顶着太阳踢足球——常年被阳光暴晒,导致他的肤色偏深。汤婷婷却很喜欢那种色调。

    她双手圈住他的上臂,又按又揉,他的肩膀忽然绷得僵硬。两人维持了几秒钟的静止状态,他才支支吾吾地低声说:“现在不行……我想等到结婚以后。”

    汤婷婷爆发出猪叫般的爽朗笑声:“我靠哈哈哈哈哈哈哈段启言你怎么搞的,扭扭捏捏的!我没给你灌输过这方面的想法啊。”

    段启言陷入沉思。

    她还在津津有味地讲述:“我想起来了,你初中就是这个调调,那会儿班上不是有人传我俩的谣言吗?哈哈,我们在《变迁》那个舞台剧里演一对夫妻,别的同学就说我和你是一对剧组夫妻,将来铁定会谈恋爱。你听完同学的话,气得要死,脸红得滴血。”

    她躺在床上:“时间过得真快,这一晃眼,都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我们都长大了。”段启言感慨道。

    他躺到她的身边,而她喃喃自语:“是啊,大家都长大了。”

    *

    这天下午,谁也没有去长洲岛。

    团队内的所有成员都待在酒店的房间里,林知夏还换了一身睡裙,坐在茶几边上,充满仪式感地端起酒店送来的一碗紫薯鲜奶西米露,她尝了一小口,连连赞叹道:“好喝好喝。”

    江逾白凑近她:“有多好喝?”

    林知夏正准备把勺子递给他,他已低头亲吻她的唇角,还说:“真甜。”

    他们之间的距离仅有几厘米。林知夏视线下移,就望见他滚动的喉结,半遮半露的锁骨,衣领内若隐若现的平滑肌理。林知夏加快呼吸,又闻到他身上的清淡香气,她突然口干舌燥起来,仰头狂饮那一碗西米露。

    江逾白提醒她:“小心呛到。”

    她放下手中的瓷碗,直接扑进他的怀里。

    “你抱抱我。”她撒娇道。

    林知夏撒娇的本领堪称一绝。

    江逾白单手揽着她的后背,她就向他吐露道:“上周五的晚上,我在家里冥想,整理了一遍我以前的记忆。我总算搞清楚了,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很喜欢你了……”

    江逾白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迎接林知夏勾魂攻心的甜言蜜语。但她还没讲出下一句话,她的手机就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手机屏幕显示出香港本地大学某部门的座机号,林知夏丝毫不敢怠慢,立马按下了接听键。

    她的声音在这一瞬间变得很沉稳端庄。

    来电人是一位大学教授的助理。这位助理的普通话并不标准,发音也稍有卡顿,林知夏干脆和他讲起了粤语,双方的交流果然更加顺利——唯一的不足之处在于,江逾白听不懂林知夏在说什么。

    林知夏挂断电话以后,就做了江逾白的粤语翻译。她把通话内容完完整整地转述一遍,又很认真地安排道:“明天我带着同事去开讲座,然后找他们的领导聊天。你去你的金融办公室开会,到了晚上,我们在大学校园的门口汇合。”

    江逾白调侃道:“兵分两路。”

    “嗯嗯,”林知夏点头,“白天解决完工作,晚上我们还可以一起逛街。”

    *

    第二天一早,林知夏和她的同事们就去了香港本地的一所著名大学。他们在一座盛大的礼堂内开了一场讲座,与校内的师生们交流量子科技公司的学术背景与商业模式——这场讲座非常成功,到了最后,全场都在鼓掌,可谓气氛高涨。

    林知夏趁热打铁,与学校的管理层商定了“四校联合研究组”的合作协议。学校方面也积极地响应了她的计划,愿意配合一切学术工作,只不过,合同的具体细节还要反复推敲。

    出差第一天,就能得到这样的答复,林知夏已经相当满意。她带着同事们离开校园,开开心心地走在校外大街上,此时将近傍晚六点,夕阳沉落,街边的饭店招牌饱含港式风情,饭菜的香味也飘荡在广阔的天地间。

    林泽秋状态放松。他举起手机,朝着远处拍照。

    此时,他们穿过了一片老式街区,前方还有一群游客轻声抱怨道:“滚犊子吧,这蟑螂会飞啊?”

    林泽秋的手机屏幕里隐隐出现了一个黑点。脑内的潜意识让他后退了一步,而黑点却离他越来越近,伴随着一阵“嗡嗡”的展翅飞翔声。

    他听见林知夏的语气里透着一丝惊奇:“这只蟑螂真的好大,是我见过的最大的蟑螂。”

    汤婷婷笑着取了个绰号:“蟑螂巨无霸!”

    林知夏也笑了。

    她们怎么笑得出来?!

    林泽秋先前就听说过南方的蟑螂又大又强,但他没料到自己正式出差的第一天就会亲眼目睹昆虫飞舞,他的双腿犹如灌铅般沉重,就连洛樱都察觉了他的状况。

    洛樱问他:“你还好吗?”

    林泽秋守口如瓶。

    此时的天色越发黯淡,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招牌点亮了一条长街。林知夏和汤婷婷手挽着手走向一家粤式料理店。她们站在一扇橱窗之外,认真研究贴在玻璃上的招牌菜单,流动的彩光斜照在她们的脸上,营造出繁华绮丽又世俗的美感,就像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港片取景现场。

    洛樱鬼使神差地掏出相机。

    她的摄像头对准了林知夏。

    她打开了摄像功能,林知夏似有所感。她回头望着洛樱:“你在拍我吗?”

    洛樱按紧相机的金属壳,指甲的外圈略微泛白。

    林知夏忽然提议道:“我们拍一个长一点的视频,让所有同事都入镜,就从我和汤婷婷开始,怎么样?”

    众人纷纷说好。

    路上的行人来来往往,脚步或快或慢,夜空被一块又一块的招牌遮挡,洛樱深陷这一片热闹繁华的市肆街衢。她静静地站在原地,周遭的喧闹不属于她,相机显示屏里的林知夏透过镜头与她对望。

    林知夏穿着一条浅米色套裙,裙摆和长发都挑染了灯光。她的发丝黑亮柔顺,尾端带着天生的自然卷,肤色雪白柔润,身段凹凸有致,就连落在地上的侧影都宛如一副素描——完美主义者画出的素描。

    她又唤道:“学姐?”

    洛樱大学毕业之后,出国读博,与林知夏保持了通话联系。每一次洛樱接起电话,林知夏都要先喊一声“学姐”——这个称呼被保留到了现在。

    相机的屏幕仅有巴掌大,这样狭窄的方寸之地,根本困不住洛樱的心情。她一遍一遍地回想林知夏和她讨论数学时的语气,林知夏的名声、理想、爱好、烦恼……数不清的碎片汇聚在一起,拼凑出一些既模糊又清晰的特点——多么矛盾,就像洛樱此时此刻的处境。

    洛樱仍在拍摄林知夏。但她垂眸看着地板,掌心微潮。

    街道两侧的饭店各有特色,厨房燃起的油烟飘进了她的眼睛。

    时间仅仅过去了短短两分钟。

    林知夏望向头顶的一块瓷砖:“我还以为那只蟑螂飞走了,原来它一直趴在这里。我们让它入镜吧,在我们老家这么大的飞虫不常见。”

    汤婷婷“哈哈”地笑道:“巨无霸回来了。你别说,这小东西还挺机灵。”

    洛樱也很平静镇定。她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留学时,就住在纽约的一间学生公寓里,她曾在公寓楼下见过一群又胖又圆的美洲蟑螂,惊吓过度之余,就对蟑螂的外形免疫了。

    于是,洛樱随口答应:“好啊,我在拍了。”

    而林泽秋的右眼皮跳了两下。

    他有一种极其不详的预感。

    为什么他妹妹和他妹妹的朋友们看到蟑螂一点都不惊慌,还能凑在一块开玩笑、拍视频?她们是不是还想共同编写一部《昆虫记》?林泽秋正在胡思乱想,那一边的蟑螂突然再次启动,直奔着林泽秋飞速俯冲,气势凶猛,翅膀震颤,仿佛林泽秋是它的杀父仇人。

    林泽秋的头皮隐隐发麻。

    他因极度紧张而张开了嘴,那该死的虫子就朝他的嘴唇和鼻孔飞来,他的心理防线一下就被击溃了,当街发出一阵凄厉的惨叫:“啊——虫子!”

    除了林知夏以外,团队里的所有成员都愣住了。

    林泽秋平时在公司里总是一副端正、高冷、严肃、不易接近的样子。他负责搭建底层技术平台,又名“基础架构工程师”,英文名为“infrastructureengineer”。他和另外两位技术大佬带领的技术组常被称作“infra组”,谁都知道,“infra组”的成员个个身怀绝技,实力惊人。

    今天下午的谈判会上,林泽秋也赢得了满堂彩。

    而他现在却慌忙高喊:“救命!他妈的好大一头蟑螂!”

    林知夏立刻跑向他:“别怕别怕,我来了!”

    路人们接连驻足,汤婷婷一头雾水:“什么情况……妹妹救哥哥?”

    林知夏确实想救哥哥,但是,目前的情况却有些棘手——蟑螂落在了林泽秋的背上,林泽秋惊魂未定地问:“虫子飞走了?”

    林知夏正准备撒谎,街头走来一位救场的热心好汉。那好汉的身高将近一米九,年轻英俊,风度翩翩,手里还卷了一份报纸。他用报纸在林泽秋的后背狠狠一拍,蟑螂就掉到地上,又被他的黑色皮鞋碾得粉碎。

    林知夏小声喊他:“你来啦。”

    “谁?”林泽秋警觉地问。

    他不敢回头。

    因为他已经猜到了,蟑螂惨死在他的身后。

    他听见江逾白不含一丝情感的声音:“没事,我处理完了。”

    林泽秋再三确认:“尸体还在不在?”

    “销毁了。”江逾白答道。

    港式招牌笼罩在他们的头顶,当空洒下一层晦暗阴影,江逾白略微低头,侧脸半明半暗:“听到你喊救命,我没留活口。”

    林泽秋方才转过身来,蟑螂果然消失在他的世界里。他终于松了一口气,还拍了拍江逾白的肩膀——这是他生平第一次主动对江逾白示好。江逾白趁热打铁道:“大舅哥?”

    江逾白和林泽秋都穿着一身西装,他们今天都参加了非常正式的会议。林泽秋松了一下领带,仍然讲不出“妹夫”之类的亲戚称谓,但他承诺道:“我不会再屏蔽你了……”

    截至目前,江逾白一直都在林泽秋的微信屏蔽名单里。换句话说,江逾白根本看不到林泽秋的朋友圈。林泽秋愿意把他放出来,已经算是努力地释放善意了。

    江逾白却改变不了商人利益熏心的本质。他讨价还价:“明年八月,我打算和林知夏办婚礼。”

    林泽秋一开始没反应过来:“明年八月的事,你愿意办就……办婚礼?”

    林泽秋的神色稍显凝重,虽然他知道,林知夏和江逾白结婚是迟早的事。但是,在他和父母的心里,林知夏总是需要更多保护的一方,毕竟任何情感上的疼痛对她而言都是永久性的折磨。

    林泽秋在香港夜市的街上踱步,江逾白与他并排行走。他们聊天的话题始终围绕着林知夏。林泽秋察觉了江逾白对林知夏的感情之深,鉴于林泽秋母胎单身至今,他不太能理解江逾白的状态,但他骨子里却很希望江逾白一直保持这种劲头。

    当事人林知夏却在汤婷婷和洛樱的陪伴下四处品尝美食,她们在路边的首饰店里挑选漂亮别致的耳环和手链,谁也没注意到段启言已经被大家弄丢了。

    *

    段启言随身携带手机,但他为了省钱,没有开通“港澳台漫游功能”,因此,他的手机连不上网络,也打不通电话。

    他在熙熙攘攘的长街上走走停停,渐渐地脱离了他的朋友们。

    夜色暗沉无边,恰如沉寂在黑夜中的茫茫大海,霓虹灯牌就是一座又一座的孤岛。段启言环视四周,蓦地丧失了方向感。他茫然地站在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像是一艘停止航行的游船。

    好在他的衣兜里揣了一千元港币。

    大不了就打车回酒店,他盘算道。

    这么一想,段启言就放松了。

    他走进一家小餐馆,买了一份生蚝煎蛋和一碗鱼肉粥。此时正值用餐高峰期,到处都是人山人海,餐馆里的座位早就满了。于是,他拎着塑料饭盒,坐到街头的一把长椅上,借着路灯洒下的柔光,低头用筷子扒拉食物。

    几位大陆游客从他面前经过,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位儒雅随和的中年男子,那男子对他年幼的儿子说:“香港好不好玩?”

    儿子回答:“好玩啊。”

    爸爸又说:“乖儿子,下学期,你升上六年级,再考一次双百,爸爸就带你出国玩!”

    儿子问他:“爸爸,我大学考上清华北大,你带我去哪里玩?”

    爸爸笑着鼓励道:“你考上北大清华,就有钱了,想去哪里去哪里,不用爸爸带着你……”

    段启言跷起二郎腿。作为北京大学的优秀毕业生,他心底总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骄傲。他的大学同学广泛地分布在世界各地——读博的、创业的、工作的,各自奔赴着迥然不同的未来。不过,考上北大清华,并不代表“有钱”。

    无人与段启言谈话。段启言就在喧闹的夜市里思考人生。

    十几岁的时候,他有满腔的雄心壮志。

    而现在,他什么都没实现。

    他就像港片里的小马仔一样蹲在街头,拿着一双一次性筷子,从塑料袋里掏东西吃。夜风越吹越凉,雨丝浇到他头上,他的心中陡然升起一股“壮志未酬”的辛酸与苍凉。

    *

    “下雨了。”林知夏说。

    街上行人四散,乌云遮住了月光,汤婷婷诧异道:“真有雨啊?天气预报说今天下雨概率百分之三十。”

    林知夏掏出手机:“我给江逾白他们发一条短信。”

    “段启言和他们在一起吧。”汤婷婷猜测道。

    林知夏认同道:“大概是的。”

    她们待在一家首饰店里,洛樱还在挑选耳环。她捡起一对精巧的红色草莓耳环,递到林知夏的眼前:“好看吗?我帮你戴上?”

    汤婷婷提醒道:“学姐,她没有耳洞。”

    “我知道,”洛樱捋直了耳环的金色链条,红润饱满的草莓躺在她的指尖,“这是一对耳夹,没有耳洞也能戴。”

    林知夏站到一面镜子前,洛樱脚步无声地跟了过去。她撩起林知夏的长发,将她的发丝搭在耳背——那发丝柔软、顺滑、乌黑发亮,就像最优质的黑色绸缎。

    “你的头发打理得很好。”洛樱轻声评价道。

    “可能是因为我每天梳头,睡眠充足。”林知夏无私地分享她的护发心得。她看着镜子里的洛樱,礼尚往来地恭维她:“学姐,你最漂亮。”

    洛樱就笑了起来。她这一笑之间,百花都要黯然失色。

    她没有碰到林知夏的皮肤,只是打开了耳夹,金属轻触林知夏的耳垂。

    洛樱的手指纤细修长雪白,林知夏的肤色和她相似,她的神智恍惚了一瞬,越发注意自己的动作。

    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甜香,洛樱又离林知夏很近,那香味清晰而热烈地挑动她的神经。心跳得越快,就越难掩饰,她干脆屏住呼吸,直到终于扣紧了耳夹。

    林知夏拨弄了一下吊在左耳上的草莓挂饰。

    “挺可爱的。”她说。

    洛樱恰巧站在林知夏的背后。她挑起林知夏的一缕发丝,缠绕在指间,又缓缓地松开,她的手指几乎要挨到林知夏的身体,当她感受到透过衣裙传来的属于林知夏的温度,便立刻放弃了所有接触。

    她后退一步,捂住自己的脸颊。

    “学姐?”林知夏回头看她。

    她提议道:“我们回酒店吧。”

    林知夏盯着她的双眼:“你的脸色有点白,你不舒服吗?”

    “这里不透气。”洛樱随便找了个借口。

    落地窗之外的夜雨下得更大,雨水淋在透明的玻璃上,霎时分散成千万条溪流。路上的行人们脚步匆匆,而江逾白举着一把黑伞,静立不动,隔着一扇窗户,他看着店铺里的洛樱和林知夏。

    林泽秋没察觉到店铺内的异状。他只问江逾白:“你有点不对劲?”

    江逾白却说:“没什么。”

    林泽秋又问:“段启言也在里面吧?”

    江逾白随口答道:“很有可能。”

    “行啊这小子,”林泽秋说,“跟着她们挑了这么久的首饰。”

    林泽秋双手揣兜,大步跨进店内。众人闲聊片刻,猛然发现段启言不见了。汤婷婷慌了起来,右手拉直皮包的链子,胳膊绷得紧紧的,林知夏就安慰她:“段启言带钱了。他坐出租车也能回酒店。”

    林泽秋也说:“他那么大一个人,不是七八岁的小男孩。”

    汤婷婷从包里拿出一把伞:“我有一点内疚。他是高中竞赛老师,没有寒暑假,每年只有一周的公休假……他跟着我们来香港,我们两队人都没留神,把他甩没了影……他手机不能用,身上只带了纸币,这会儿的雨很大,他打车也不好打……”

    汤婷婷提出一个计划。这条长街是单行道,她决定一个人沿街寻找段启言,其他人先回酒店,要是碰上段启言了,就给她来个电话。

    汤婷婷还没说完,江逾白的手机铃声忽然响了。江逾白接听微信电话,段启言在另一头通知他:“我回酒店了,你们呢?”

    江逾白开了免提。他坐上一辆商务轿车,林知夏就应声说:“我们也打算回去了,你晚上想吃什么?我顺便帮你带。”

    “我吃了生蚝煎蛋和鱼肉粥。”段启言详细地回答。他躺在酒店的大床上,望着天花板。江逾白又和他闲聊几句,就挂断了通话。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