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 刺马-《新书第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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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枚染血的匕首,缝在白色的布匹上,竖立于阳平关顶,随风而飘。
军中旗帜各有其意,但这种旗子却是头一次打,不论是魏军主力,还是驻扎在西汉水南岸的氐旅校尉齐钟留,皆不能识。
“云副校尉,汝可认得?”齐钟留询问阿云,阿云只懵然摇头,但他心中却在疯狂呼喊:
“此旗名曰‘图穷匕见’!”
他当然认得,荆邯将军乃是战国大侠荆轲的后代,给他们讲过祖先刺秦王的故事。九年前赴行前,荆邯将军又与阿云等人说好的“动手信号”。
“于两军交阵之时,此旗一出,白帝死士不论身在何方,见旗当立刻行动,杀魏官魏将,尤以主将为先!以助我军!”
蛰伏九载,终见信号,当认出图穷匕现旗后,阿云心中万分激动,立刻回到了自己的营帐,支走守卫侍从后,便开始磨匕首,等到这三十炼钢的好剑吹发可断后,又从褥下翻出了一个不起眼的小木箱。
开启后,他取出其中密封的青陶瓶,开始熟练地在匕首上涂抹毒药……
这些动作一气呵成,他仿佛就像这柄雪藏许久的匕首,过去九年间就等待重饮人血!
但就在阿云藏好匕首,整甲欲出前,他却犹豫了,重新坐回榻上,伸手朝枕头底下一模……
这次取出的,不是匕首毒药,而是一个精心编织的香囊。
而解开后,香囊中除了风干的兰草外,还有一枚孩童掉落的乳牙,这是陇地习俗,据说能保佑征人的平安。
闻着这熟悉的气息,抚摸着那棱角分明的小牙,阿云的眼中竟出现了一丝颤动!
五年前,随吴汉打完居延海一战后,为了掩盖身份不惹人怀疑,他以魏军营正的身份,娶了一名陇右女子为妻——这桩婚事是上司介绍的,女方家族不算大富大贵,但也是汉时名臣之后,坐拥庄园、土地,岳父不嫌他氐人身份,婚后五载,生有一子。
这是阿云从未想过的优渥安宁,坐拥良田美宅,娇妻拥于怀中,爱子玩耍于庭中,这一切恍如隔世。
但每日睡后,他仍被困在成都人市的牢笼里,亦或是飞跃在邛崃山的崎岖山路上,要么就梦中挥舞匕首,刺向魏将,而自己也被戈矛穿心,用生命完成了使命……
前二十年和后九年的经历,无时无刻不在撕扯他的理智,阿云能感受到自己的动摇,他一下子慌了。
阿云连忙将香囊塞回枕下,揣着所藏匕首,匆匆走出帐门,骑上马朝西汉水北岸的马援大营走去。
但他的心情并未因此平静,作为一名蜀谍,阿云对一些事较为敏感,过去五年,魏休养生息,呈现一种上升之势,这一切他都看在眼中,一路上更见魏军营垒森严,士气高昂。
而昔日故国成家,却一直在走下坡路,阿云时常听闻那边闹饥荒、铁钱不行的消息,阳平关内的蜀军逃兵越来越多,听说他们在那边甚至吃不饱饭。
这种对比,结合自身在蜀仅为“匕首”,在魏却靠着自己努力出人头地,跻身上层的境遇,阿云更是百感交集。
究竟是要忠于从小被教育的“忠君”,毅然献出生命,还是顾忌为人父,为人夫的身份,珍惜眼前的富贵?
不,不能再乱了,身为刺客应该知道,犹豫,就会败北!荆邯将军说过那秦舞阳的故事,难道忘记了么?
胡思乱想间,马援主营已到,但阿云作为副校尉,只要有合适的理由,并不会遭到阻拦非难。
“氐旅擒得数名蜀军逃兵,交待了重要消息,齐校尉令我来报与大将军。”
阿云尽量让自己的话语不颤抖,他偶尔有机会随齐钟留过来开会听令,面善,令牌也没问题,很快就得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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