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引入黑奴进来?”雷欧等人面面相觑:“伯爵您没事吧?为何想要引入黑奴进来呢?” 斯科特理所当然的回答:“黑人听话呀,且身体比较强壮,干活非常的有劲,哪里像白人奴隶,干活还没干多少就喊累了,更要命的是他们一闲下来就会闹事,总是动不动就起义,我想斯巴达奴隶起义的历史事件想必你们应该都没有忘记吧?” 斯科特选择黑人奴隶也不是脑子发热,随便选择的,而是他根据历史情况以及自己所知道的情况而做出决定的。 纵观世界三大人种,以白人的反抗意识和起义意识最为强烈,总是动不动的跑到街头上游行示威,甚至直接拿起武器反对统治者。 黄种人次之,除非是将他们逼到了绝境,要不然他们轻易不会发动起义。 最后一个就是黑人奴隶,由于文化原因以及各种各样的原因,他们的反抗看起来狂风暴雨,但是却并没有任何的章法和组织。 说的难听一点,黑人奴隶就是空有一身蛮力而没有多少理论,只知道血上头,一根筋往前冲,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时候退,什么时候进,所以相对于白种人和黄种人的反抗力度来看,黑人奴隶是最容易控制的。 然而斯科特话音未落,罗伯森立刻反对道:“伯爵,千万不能够引入大量的黑奴,您可能还不知道吧,据威尼斯商人传闻,地中海东部的亚历山大港这些年可是涌入了不少的黑奴,而这些黑奴想尽办法与贵族太太结合,生下了很多的黑人小孩,由于这些黑人小孩的身上拥有了一半的贵族血统,所以他们仗着自己的身份,不住的在亚历山大港搞破坏,不住的强奸良家妇女,不住的随意抢夺商铺!” “所以结合亚历山大港的情况来看,如果诺福克大量引入黑奴,只怕我们诺福克将要遭受最大的灾难了,到时候大量的居民可能要被黑化,万一这些黑奴再与贵族一结合,我想诺福克可能要被排除出英格兰王国了,而您可能也会被兰开斯特家族公审公判……。” 此言一出,斯科特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激灵。 罗布森说的话非常有道理,因为在三大人种当中,黑人的繁殖能力实在太强了,他们只要每到一个国家,那么这个国家一片区域便会出现大量的黑人,棕色人种。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