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仓颉此时在人族之中,那是极其的重要,可谓是重点保护的人。 这一点,也是轩辕下的命令。 因为仓颉在为人族造字,这可是天大的事情。 洪荒之中,除了原始的道字之外,便是那妖族的妖文,巫族的巫文了,其他的种族,都没有成文的文字。 正因如此,仓颉此事,才极为的重要。 心中想了想,轩辕说道,“此事重要,还是亲自走一趟吧!” 说罢,轩辕便起身,离开了住所,朝着仓颉的部落而去。 他的部落,可是如今人族之中,仅剩还保留部落名的部落了,名为鸟羽部落。 …… 却说仓颉此人,生有“双瞳四目”,从小聪明伶俐,当别的小孩都在每天玩乐,仓颉却是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下研究一些他感兴趣的东西。 随着时间流逝,仓颉也逐渐长大,他的努力亦是得到了回报,他不仅成为了他们部落的智者,名声也跨过白水传到了陈都的轩辕耳中。 听到仓颉智者的名声,轩辕传人将仓颉招到陈都,见到仓颉第一眼,轩辕便知晓此人乃是有大本事,大机缘之人。 所以,轩辕便把仓颉留在身边做了一位整理琐碎事务的史官。 不过仓颉的任务轩辕知晓,为了让他安心研究文字,轩辕便让他返回白水之中的鸟羽部落,让他潜心研究。 此时已数年过去,轩辕亦是不知进展如何,此番参悟出关,心中挂念文字一事,才打算亲自前来看看。 …… 轩辕自己一人出发,并未带上其他人。 以他的速度,不过是半日的功夫,便是来到了白水之上的鸟羽部落。 人族,鸟羽部落。 轩辕此时没有进入部落之中,因为他在部落门口时,便到仓颉一个人蹲在部落门口的大树下不停得写画着什么。 见此,轩辕笑了笑,没有发出大的声音,轻轻的走了过去。 他知晓仓颉此时乃是处于冥想之中,不能轻易打断,所以来到他身旁之后,便是静静站着,并未打扰到他。 不知过了多久,一直专心于自己事情的仓颉有所感应的抬起头,见到旁边站立一人。 待他看清那人模样之后,心中却是一惊,来人居然是共主轩辕。 仓颉赶忙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身上乱糟糟的衣服,而后对着轩辕拜道,“人族仓颉拜见轩辕共主,不知共主到此,还请恕罪……” 见到拜倒的仓颉,轩辕赶忙上前一步扶起他道,“无需多礼,你任务重大,不必在意这些虚礼……” “多谢共主!”仓颉再次拱手道。 轩辕看着他,微笑问道,“仓颉,不知此时进展如何?”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