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脊梁没了(为Alston–king护法加更1/5)-《山沟书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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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岳拿起从德宣斋买来的一支宣笔兼毫。现在这个时代,毛笔的销量少了,笔厂要维持下去,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笔的价格上涨了。

    就拿钟岳手上这样的一支精品小楷兼毫来说,由于跟庞立做了好几笔生意,拿的都是友情价,即便是如此,都要四十多一支。想想四十多一支的笔,用个五六天就废了,这四十多块,拿来买一打水笔,五六天,估计把手写到抽筋都未必能写得完吧。

    写小楷,用墨就不能像漆书那样了,一寸不到的小字,只能是用毫尖来撰写,墨多了,一下子渗透开来,整个字就成了一团墨迹。

    笔法系统的好处就在于,只要熟练度上涨了,那就不可能出现无从下手的尴尬处境。有些资质愚钝的书法初学者,跟着老师一笔一划学的时候有板有眼的,真让他独自临摹的时候,瞬间傻眼,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漆书的字帖,版本较少,不过类似文征明小楷的字帖,钟岳之前在书法社还是看到过好几本的,随手就捞了一本,凭自己那微弱的百分之一的熟练书,实在不忍下笔,还是规规矩矩地临帖吧。

    他手上这本,是文征明小楷《情妇》,不对,是《琴赋》的放大版本。古人的作品,一般都是巨大的尺幅,真要出版成书,都是需要经过重新排版整合过的,这样也方便了临摹,这也算是时代的进步,想想以前的古人,没有出版印刷的字帖,只能靠着一些模糊的石刻拓片以及言传身教来传承。

    比起那些时代,现在的条件简直太好了。

    然而条件好了,人却变了。

    钟岳开始临摹,毫尖行笔,对于写惯了大开大合漆书的他来说,一开始还是有些不适应的,频频用藏锋起笔,这样的结果就导致,写出来的小楷有点小儿麻痹症的感觉,总是束手束脚的。

    慢慢的,等到写过两列后,钟岳渐渐熟手了。观看过文征明亲笔书写,对于用笔的习惯,钟岳记得很深刻,然而小楷的笔法太过复杂,尤其是文征明的小楷,笔法追求灵动飘逸,对于法度远远没有唐代书家那么法度森严,所以才难学。

    手有些发酸了,钟岳放下笔,就听到身后传来批评的声音。

    “初学小楷,就挑文衡山的,你真是胆子大啊。”

    钟岳笑了笑,“没什么,练着玩。罗老师,献丑……额,就是练着玩。”跟罗素立客气和谦虚,那是对自己的残忍。

    罗素立挑了挑眉,“好吧。”他拿着大瓷杯,喝了一口苦茶,盖上了瓷杯。

    “昨天你那篇文章,是干什么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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