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1【淡墨社聚会】-《民国之文豪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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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鹰与小孩酒馆。
跟21世纪的繁荣不同,此时的酒馆周围还是田野,甚至偶尔还有野兔闯进来,在酒客们脚下乱窜。这种情况在中国是不可能遇到的,野兔只要敢来,就能涌现出无数“守馆待兔”者,兔子们的结局往往是下锅再上桌。
酒馆进门的第二间房,就是托尔金等人的聚会处。
周赫煊刚推门进去,托尔金就举着啤酒杯笑道:“嘿,大家快起立致敬,有一位教皇陛下来了!”
一群直男基督徒集体起立,对飞面神教的教皇嘻嘻哈哈说:“恭迎教皇陛下!教皇陛下来晚了,必须罚一杯啤酒。”
一杯啤酒而已,周赫煊当即仰脖子痛饮,托尔金和刘易斯也开始介绍其他人。
坐最里头的叫沃伦,是一位军官,也是刘易斯的亲弟弟。沃伦旁边的男子叫汉弗莱,职业是医生,牛津大学毕业。背对门的位置坐着内维尔·科格希尔,是一个中古英语专家。托尔金旁边那人叫查尔斯·威廉姆斯,也是个教授兼作家。最后一人叫雨果·戴森,是雷丁大学的英国文学教授,专门坐火车来牛津参加聚会。
参加“淡墨社”聚会有四个基本标准——男人,懂文学,能喝酒,会吹牛逼。
文学还没谈呢,周赫煊先就自罚一杯,接着又被众人狂灌五杯。这特么根本就不是一个文学俱乐部,而是饮酒俱乐部!
这群直男基督徒喝酒开玩笑以后,都没再提什么飞面神教,因为他们知道辩论不出结果。
托尔金打着酒嗝问:“伙计们,都把自己的新作拿出来吧。”
刘易斯的军官弟弟沃伦起身道:“我最近写了一首诗,是表现伦敦大轰炸的。”
“快念念!”医生汉弗莱捧场道。
沃伦激情澎湃地大声朗诵:“伦敦上空,盘旋着食腐的秃鹫,他们是上帝的弃儿、魔鬼的使徒……”
一首英文长诗大概念了五分钟,水平算中等吧,距离经典还差一个银河系那么远。周赫煊非常怀疑,沃伦能够加入“淡墨社”,纯粹是沾了他哥哥刘易斯的光。
沃伦满怀期待地问:“大家感觉怎么样?”
中古英语专家科格希尔说:“有两处明显的语法错误,而且第二节的押运也是个问题。”
跟一帮大佬做朋友很心累的,沃伦只能虚心求教,跟孙子一样听得连连点头认错。
雨果·戴森突然放下啤酒杯,问托尔金:“你的《新霍比特人》呢?我可是专门从伯克郡坐火车过来听你讲故事的。”
托尔金满饮啤酒说:“最近心情不好,家里水管爆了,《新霍比特人》已经停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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