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六章 死神的飞鸟-《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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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营虽为步兵,但因为‘辅助炮兵’的关系,河是和炮兵一起渡的,因此,除了后卫部队外,我们是最迟过河的一支步兵。
炮车沉重,走不了工兵搭的便桥,只能涉水——前文说过,乌森河水浅的地方,水深及腰,理论上,走炮车是没有问题的。
本来,我们以为,所谓‘没有问题’,必定只是‘理论上’的,先前‘泥浆行军’,一个个累的要死要活——那还是在陆地上,现在,可是真正进水里啦!
然而,入水后才发现,水里其实比岸上更好走些——河底,河沙上铺着鹅卵石,不但比泥浆坚实,更重要的是,抬脚的时候可以轻松脱离接触,不会像泥浆那样,陷了进去之后,紧紧的裹住你——脚也好车轮也好,轻易拔不出来。
过河的过程中,一切平安;一过了河,却有情况了——中国人从他们的防线后钻出来了!
他们列队而来,摆出的,是一个进攻的姿态。
这很出乎我们的意料——中国人的进攻,最好的时机,难道不是在我军渡河之时吗?他们既放弃了‘半渡而击之’的机会,待我军都过了河,反倒主动出击了?
哦,对了,不是‘都’——彼时,我们的后卫部队还没有过河;不过,后卫部队人数有限,虽尚未过河,但并不影响河东我军整体实力。
但仔细一想,中国人进攻,‘半渡而击之’,其实并非其最佳选择——彼时,我们的大炮,正在河西虎视眈眈;事实上,其进攻的最佳乃至是唯一的时机,正是此时!——且稍纵即逝!
此时,我军的炮兵刚刚过河,马未解,车未卸,设置炮兵阵地必做的平整地面的功夫,更是阙如——一句话,我军的炮兵,眼下并不能就投入战斗,中国人此时发动进攻,我军等于无炮兵可用!
另外,此时,我军亦未构筑任何防御工事。
前文说过,中国人的防线距乌森河东岸超过两公里,此距离远远超过了十二磅拿破仑炮的有效射程,因此,我军过河之后,还要继续向前推进,也因此,主力步骑过河之后,只是在河东岸整队等待炮兵等后继部队过河,虽然设置了警戒线,但并未构筑任何防御工事。
本来,防守方对于进攻方具有天然的优势,可是,这个优势是建立在防御工事和地利的基础上的,目下,既没有防御工事,也没有地利——我已经说过了,乌森河东岸,地势平缓,无险可据;不然,中国人也不必退到两公里开外了。
就是说,在目下情形下交战,防守方对于进攻方亦只能‘排队枪毙’——防守进攻,没啥实质性的区别了!
中国人的这一手,一下子废掉了我军两个最大的优势,将双方拉到了同一个水平线上,时机的选择,精妙无比——
他娘的!哪个说中国人不会打野战的?!
太轻敌了!
关键是,我军从上到下,都以为中国人自保犹恐不及——没有一个人想的到,他们竟会主动出击啊!
目下,赶筑工事肯定是来不及了,就看在中国人进入步枪有效射程之前,炮兵能不能完成解马卸车的工作,投入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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