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棺-《一朵桔梗花(精装纪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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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来了,今天正是赤间神社命案死者的初七。
阿缝是不是选中了这样的日子,在赤间神社了断自己——昨晚抓住我衣裾的那双白白的手,那个雨后早晨的话语——她把剩下的一串白藤花比作不死的宿命。她是在那串花里看到了自己半生的宿命。它也是阿缝埋葬自己生命的花朵。
跟阿缝在花街一角共同拥有过的一夜一夜,走马灯般地在我脑子里掠过。不晓得什么缘故,我觉得自己仿佛正在拼命地想抓住即将离我而去的东西,用同样的疾步追过去。
正如我所料。
阿缝走过了赤间神社的鸟居,被暗夜吸进去一般地消失在神社的院子里。
我压抑住胸口的猛跳与激烈的气息,躲在一棵杏树下,窥探阿缝的动静。
夜风抚过林子下的幽暗,并把鼓声与民众的喧哗声送来,夜空里不时爆出火花。
每一次火花爆开,都把阿缝的影子印在石板上。
我想不出阿缝为何站住,但是事情就要发生的紧张感牢牢地攫住我。我苦苦地等着。
过了好久好久。
我再也忍不住了,趁着夜色悄悄地移步走向社殿。
阿缝察觉到有人来了,她的影子突然凝住了。
“阿缝。”
我低声呼唤。
就在这个时候一
阿缝的影子一晃,一道闪光直往我这边射过来。我闪过身子。
刀尖和阿缝的手猛地戳进夜空。“死吧,请您死吧!”
压抑的低吼一阵阵地反复,刀子也发了狂似的一下又一下地砍过来。
暗夜里,两人的木屐声交缠在一块。
好不容易我才抱住了她,狠狠地握住了她的手腕。
锵的一声,刀子掉落在石板上。“阿缝!”
我大声再喊。这时,下面海边扬起了歌声,青色火花在海风里爆裂在整个天空上。
火花照出了阿缝冰冻的苍脸——是,是,阿缝这时才知道是我。
“先生……是您啊。”
阿缝猛地挣扎。
她的头发蓬乱了,有二三绺落在颈项上。其中一绺在苍白的火光里映出银白色。唉,阿缝也老了呢。
“阿缝,你以为我是你老公吗?今晚他会来看你吗?”
苍色火光掠过后再掩来的黑暗里,我没法看清阿缝听了我的话之后表现出的反应,可是下一瞬间,阿缝哇的一声叫着,把头撞在我怀里哭起来。
“傻瓜,你老公不是七天前从故乡出来,在这里被杀死的吗?”
——是,是,当阿缝错以为我是她的老公,举起刀子砍过来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一切。
阿缝看到的血,代书先生手上的血,该是代书先生自己流的吧。
在花街里,每个女郎都是从或远或近的乡间,以低廉的价格被买来的,为了帮助家计,甘受一分钱二分钱的束缚,让浓浓的妆容来污秽身子。在这条街上,最熟悉这些女郎的另一副面孔的,是代书先生。
以自己的文笔做媒介,从那些文盲女人要他写去故乡的言辞里,他明白她们与故乡的联系,也知道她们何以被卖,是家里的谁使得她们不得不过这种流离失所、出卖色相的生活——酗酒的父亲、嗜赌的兄长、长年卧病的丈夫。
因为肺疾,代书先生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他想在死前救救她们中的若干个。
把她们的家人一个个叫来这个镇市,一般人是不可能的。可是代书先生却可以轻易办到。女人们都认不了几个字,他要歪曲她们想写的意思把家人叫来,必是不难的事。女人们做梦也想不到文章里代书先生的杀意,便把信寄回故乡。
那三个人被代书先生的笔墨招引着,跑到这个镇市,然后在指定的时日地点,遭代书先生杀害。
我不晓得代书先生选中的牺牲者是谁。
两人之中,也许有一个是阿民的老爸——是的,因为阿民说她爸爸不晓得跑到哪儿去了。
不过第三个被选中的牺牲者我倒知道。那就是阿缝的老公。阿缝当然是给丈夫的信写了回信,不用说也是经代书先生的手。无疑,她还请代书帮她守密,不让我知道她老公还活着。
要伪造阿缝的信的内容,该是最简单不过的了,因为阿缝自己本来就想把丈夫叫来——只要把阿缝所说的日子——也就是镇上祭礼的日子——提前一个礼拜就够了。
那封信载着阿缝和代书先生的双重杀意,寄到邻县的丈夫手上。
不,也许代书先生把阿缝指定的地点赤间神社改为他自己的住家——这是我的猜测。说不定这第三桩案子,代书故意用了自己的名字,说不定他希望在把阿缝的丈夫杀害后被捕,在狱中自杀也可能在他计划之中,还有那封遗书,是为了不让女人以及警方查出被杀者是什么人——把被害人的脸捣碎,可能也是如此。
当然,这一切都是猜测。那个晚上从神社回来以后,阿缝吐露说,打算把老公杀害后自杀。他们之间怎么会有同样的心情,这一点我倒没有问她。
当阿缝用那把刀子刺向我的时候,我领悟到,阿缝这女人的心原来不是我的,而是属于在邻县病了十几年的丈夫。
不久。大正时代结束,常夜坡的灯熄灭,第二年阿缝染上了流行病死了。
到如今,我还时时会想起那条花街的灯光。灯光摇曳处,仿佛正有一串藤花小灯般地摇曳着。
阿缝和代书先生都是为了使那串花凋谢,在暗夜里向赤间神社赶去的。
不,听了阿缝的自白后,我相信在赤间神社被杀的人是她的老公,这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不过我一直没有告诉警方。
因为我想:如果人的性命是为了埋葬那串花,如果人与人之间是互相用背影来交谈着相错而过的,那么代书先生和阿缝两人想用无言的背影载往黄泉路的黑暗当中的真相,我也还是用背影来
送他们去吧!
桐棺
>四
中日事变发生那一年的十一月末,我干掉了一个人。没多久,我就被拉去打仗,虽然在大陆也杀了两个人,可是在那初雪纷飞的夜里把我的手染红的血色,到如今还那么鲜明地留存在我的心上。
那件事对我来说从头到尾都是个谜。然而,最最使我费解的,却是··……我为什么会去干那一票?我让自己的手染成腥红,却不知那血的意义。
我是受了一个男子的请托,才把那人做了的。好像可以说那是一道命令,恰似战场上受长官的命令向前冲杀那样,我连问一声为什么都未被允许,便握起了刀。
当然,我是想了又想的。为什么那男子要我去干——不管我如何绞尽脑汁,还是想不出理由。那男子我很熟悉,相信对他我不会看走眼,但是不论怎么想,我还是觉得在一般情况下,他没有非做不可的原因。其实,那只是我如此觉得罢了。后来我才明白过来,原来这事背后还有着没人能想象得到的原因。还是从我第一次和那个男子碰上的情形说起吧。
我有时会在睡觉时舔枕头,而每当这样的时候,我必定会在梦中想起那个晚上的事。
朦朦胧胧里,有个白白的东西浮现上来。我吃力地拖着麻痹的身子,拼命地想挨向那白白的东西——后来,有人告诉我,那个晚上我醉得一塌糊涂,在地上爬着,像只饿瘪了肚子的野狗那样,舔着那个男子的白色袜子。
我在一家铸铁厂当了四年学徒,却因一次小小的打架事件被开除。然后整整两天,我粒米未进,在街上失魂落魄地游荡着,末了来到那家酒店猛灌一通,最后还把过来劝阻的警察击倒,自己也倒卧下去。
突然间,我号啕大哭起来。不是因为人家对我好。我从小就没好好地吃过一顿白米饭,因此当我看到眼前摆满了一桌子看也没看过的精美食物时,觉得自己未免太凄惨太凄惨了。
不错,我是饿得半死,可我还是使劲地压抑住就要伸向筷子的手,放声痛哭起来。
“几岁啦?”
“二十——一。”
“倒看不出来。”那男子说着,用左手从满桌子的菜肴上头把火柴盒朝我扔过来。
他身上是蓝色有条纹的衣服,年纪大约三十二三吧,面色微白,短短的头发,使人想起剃刀的目光,瘦削的腮帮子,好像在那里漾着阴影,还散发着一种似是野地上曝尸般的臭味。这男子好像要掩住发自敞开领口的臭味般,微驼着背脊。
我不抽,于是摇了摇头。
“不,我是想请你帮我点火。”
他说着,把一直塞在被子里的右手抽出来,摇了摇。
“看,只有小指头,我不会划火柴。”
我从印有洋文的烟盒中取出一支,点上火交给他。我做梦也没想到这就是我落入那个世界的一种仪式,更想不到半年后我会为此而让血染红了我的双手。
男子不动手,却用嘴唇接过去,然后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这才把嘴里的烟往小指上喷。
“怎样,愿不愿当我的手?”
嗓音里含着不胜其烦的味道。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男子——不,我该称他贯田大哥了——当时他好像觉得我那过分苍白的、几乎透明的手指头,有点像他自己在一年前因某次事故而失去的。
那是叫“萱场组”的,以下街木材场为中心,霸占着势力圈的一个小小黑道组织。
组里的后面有一条水极清澈的法印河,从石墙和仓库中间潺潺流过,河上经常浮着一根连一根的木材。组里的家伙们每当穿起印有组织纹章的外套,便会从身上发出木材的气味。尤其到了夏天,海湾里的风一吹,便带上了一抹腥臭味,笼罩住整个组。
据说,直到大正末年,组里还控制着整个法印河木材的一半,极一时之盛,不过我进入组里时,虽然年轻小伙子们依然用充满朝气的喊声在处理木材,可是时代的阴暗风潮已经像把垃圾吹成一堆般地使海边的繁荣景象渐次退色。
或许是由于发生了那起事件,加上战争的旋涡,组也解散了,因此愈发地使人觉得,大门口上那面在一个大圈圈里印上一个“萱”字的布帘也失去了光彩,有气无力地垂挂在那里。
其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老板萱场辰藏在十年前大病了一场,差一点儿没到阎王那里报到,之后又患了心脏病,从此一病不起;另一方面则是上上代人以来的对手唐津组——也是木材场的老板之一——竟然和军方挂上了钩,不但行情陡涨,还把势力伸向对岸的这边。从前属于萱场组的摇钱树,叫“花五陵”的花街,在那个时候也全部落入唐津的手里。
老板每年都有两三个月的时间到伊豆去养病,这期间便由一个叫“番代”的代理一切事务。
两年前,一直是老板左右手的鴨原在一次和唐津组的小冲突里不幸丧生,以后就由这位番代取代了他的位置。
贯田大哥和已故的鴨原算是同辈,因此比起番代,虽然斤两轻了一点点,不过在组里面子也十分大。这都是因为老板特别眷顾大哥的缘故。老板萱场辰藏目前有位老婆叫阿慎,年纪差得就像父女。那以前的老婆叫做喜久江,是害了肺病死的。这位喜久江老板娘给老板养了个小儿子,就是辰一少爷,可惜少爷在大哥入组以前就死了,害的也是肺病。听说,少爷和大哥,不但年岁、身材差不多,连喜欢学问、书画,常默默地在河堤上吹着晚风独自散步等爱好,都和大哥很像。
传闻,老板不高兴时,只要一提大哥的名字,他的爆烈火气就会平息。
还不只这些呢!大哥随时能让他的寡默仿佛一把暗夜里的伞般张开,把脸色遮住,因此没有人摸得清他的底细。这也正是大家不得不对他敬畏的原因。
我的活儿,正是当大哥的助手。我和他一起住在距组里约两百多尺远的排屋里的一间,起居在一块,帮他穿衣服,给他点烟,在浴室里擦洗他身上每一块皮肤。可是隐在他寡默里的话语,我委实是半句也不懂。
我觉得,甚至番代也都好像畏惧他几分。番代这人随时都把狡猾的眼光射向周围,用他那张薄薄的嘴唇吆喝小厮们,可是碰上大哥,就会装出一脸的笑。不只番代,连老板也一样。我敢打赌,老板一开口就是“贯田啊”“贯田呢”,对大哥宠信有加,骨子里却也是出自对大哥的畏惧。
我由大哥领着去见老板,是被大哥收留后的第三天早上。记得与大哥初逢的晚上还在绽放着的樱花,那天已被雨水冲光,嫩叶开始发出熏人的香味。
我在大哥肩后缩着身子跪坐,但见老板投过来一瞥,不愧是主宰一个组织的充满男性气概的锐利眼光。接着他便又用满脸的笑纹把那冷酷的眼光包裹住了。
“是个很不错的孩子啊!”老板几乎是谄媚般地向大哥说。满是皱纹的唇缝里,微露出黄褐色的牙齿。
老板撑起上半身,让薄薄的睡衣贴在细瘦如柴的身躯上,使我联想到枯朽的废木根部。看来,他已经是把半个身子收进在棺木里的人了。
事实上,组里的后屋已经搁好了一个棺木,就像在等着老板的死似的。
那是十年前,老板害了一场心脏病,差一点就要翘辫子的时候,他亲自央求棺材店做的。据说,棺木做好,正要抬进来时,人却奇迹般地好转了。不但人小气,
身材也矮小的这位老板,虚荣心倒够大,订的是一副桐木的棺本。那时是大正末年,萱场组如日中天的时候——然后,十年岁月过去了,那副棺木像是什么豪华奢侈的装饰摆放在里屋。那是个宽广的房间,榻榻米都半腐了,墙也斑剥,充满阴郁,只有那个棺木的桐木肌理还那么新鲜。
我进组那年,整个夏天萱场都在伊豆养病。看到没有人的里屋里,棺木在夏日的烧灼下仿佛发出白色的火焰,不禁让人想象它是在为过往岁月的荣华而拼命地嘶喊着什么。
我不知大哥观感如何,若说我,我不得不承认实在没法喜欢这样的老板。老板把棺木视同家眷。传闻说有一次有个小厮打扫时碰伤了它,结果被砍去一根指头。我总觉得老板是在靠那个全桐木的棺材来向手下们展现已经开始倾斜的权威。事实上,即使是老板在的时候,它也如取代了老板的宾座般,以堂堂威严镇压着组里的空气。
就在这样的夏天里的某日,发生了一件事。
大伙儿为了避开猛夏的阳光,聚在玄关里,大姐头——就是老板娘阿慎——气急败坏地出来了。
“是谁把一只死麻雀放在老板的棺木里头?血渗进木理啦,怎么办?老板从伊豆回来后看到了,那可怎么得了!”
大姐头虽然只有老板的女儿大小,可是倒也很能从背后帮病弱的老板撑持局面,是个有毅力的女人。这时,只见她柳眉直竖说:
“麻雀是被扼死的,一定是有人故意的恶作剧。是谁?你们该晓得,把棺木弄污,等于是污辱了老板本身。”
大伙面面相觑,谁也开不了口。就在这当儿,有人站出来了。
“是我。”
是大哥那副镇静的嗓音。“阿征·…·…是你干的吗?”
“是麻雀闯了进来,我想试试左手管不管用,于是就······是我的疏忽。我会向老板谢罪。喂,阿次,你过去把麻雀拿走吧!”
我缩在大哥肩头后,听了这话,便默默地进里头去了。
在棺木里的一角,麻雀确实是嘴边挂着血死在那儿的。那小嘴好像还在啼叫着。
“好在是阿征哪!”大姐头也进来了,“我还担心会像上次那样弄得天翻地覆呢!是阿征就不会了,喏,看看这些污渍。”
大姐头指了指棺沿上散着的几点黑污。
“这也是阿征不小心用有墨污的手碰的。是好久以前了,那时鴨原还在,当时的阿征就像现在的你,时时都黏在原的身后——那次老板也没吭一声。一开始,老板就对阿征另眼看待。”
大姐头说着,言外有意似的笑了。
我看着那些墨渍想:怎么会这样呢?原来大哥知道是我干的。那时候确实没有人看见。就是因为没有人,所以我才一看到窗口有一只麻雀就··…··
听
大哥确实是知道的,所以才替找回去后,大哥用平常的眼光看了我一眼,就从袖口里掏出了香烟。我知道大哥虽然没事人似的,可是他分明知道一切,而我也一点儿都不觉得害怕。
我低下头,万分腼腆地舔了舔嘴唇,把火柴凑过去。
“嗯··……”
大哥有意没意地发出了一点声音。我觉得那是对我的回答。忽然我想到,原来那墨渍说不定也是大哥故意弄上去的呢。
——事件也就是在这一年年末,在大哥和我这样的关系下发生的。不过在进入本题以前,我还有一件事得说清楚。
是有关那个女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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