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司命假装没看到将周周浮于表面的心思,那样子蠢得有点辣眼睛:“去烧些热水,找一身没穿过的衣服给这丫头。” 将周周欢欢喜喜应下,还自来熟的带棉袄去选房间。 司命家是一座占地八百多平的两进四合院,在寸土寸金的京海市,又是这个权贵区域,这房子,有市无价。 这里只有司命他一人住,他不喜欢旁人踏进他的领地。 所以除了使用最多的一进里的卧室,其他地方,都铺满了灰尘。 尤其是二进院子,杂草丛生,就跟荒宅似得。 不过二进的房间都在使用,放置了很多司命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 哪怕它们都生了灰,也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小袄子,老大脾气忒怪了,他的东西,谁也不准碰,你平时多注意些,别去二进就行。” “一进除了别进老大的卧室,其他地方都能去。” “来来来,你住这间,这间我偶尔会来放个东西,还算干净,随便扫扫就能住。” “你先收拾收拾,我去给你烧水找衣服。” “哦,”棉袄抱着包袱进去,她除了对吃在意,其他都不在意。 将周周说的收拾,她完全没放在心上,往宽大的拔步床上一躺,抱着包袱就睡了过去。 吃饱喝足就是犯困。 将周周殷勤的提来热水和衣服,怎么叫人都没有反应,顿时丧气。 翌日一早,棉袄是被馋醒的。 眼睛还没睁开,就寻着味到了厨房。 别说,将周周话是多了点,但手脚挺勤快。 昨天还跟荒宅一样的厨房,今天就收拾得铮亮了。 还摆满了各种米面肉菜,生活气息满满。 一大早还做了不少好吃的。 贤惠得像个良母。 “哟,小袄子醒了,快来快来,我做了好多好吃的。” 两次见面,将周周成功摸清棉袄特性,吃货。 这不巧了吗?他可擅长做吃的了。 要说京海市将家小公子,为什么会擅长做吃食,这就要从兴趣爱好上说起了。 诶,就是喜欢,就是玩。 棉袄迷瞪的脑子,在见到一大桌美食的时候,瞬间清明。 哒哒哒跑过去,坐上桌就要开动。 司命拿着筷子,往棉袄的筷子上一压,棉袄就动不了了。 绿油油的眼睛,控诉的瞪着司命,为什么不让她吃? 司命道:“锅里有热水,去洗干净才能吃。” 昨晚上他忍了,可这丫头一点不自觉,脏得能搓出二两泥,还想直接上桌。 棉袄不乐意:“不洗,我饿。”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