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当前章节加载失败,请刷新! 如多次刷新仍然无内容,可能是章节还未更新,请稍后再试! 小说- 一句亲一下。” 真是翻脸不认人啊,这蛋糕还是于老师烤的呢。 雨下的很大,陆颐呈不住地滑雨刷器,所有的车都亮着车灯,在雨幕中特别好看。 姜兰看了陆颐呈一眼,陆颐呈开车很认真,认真的男人都帅,“哎,于老师给我介绍了工作记,明天面试,要是面试成功,等发了工资请你吃大餐。” “好,还有一个地方咱们也常去,也很好吃。” 都是以前姜兰找的小店,味道特别,大学生生活费有限,一个月两千生活费,b市消费水平又高,想要约会吃饭就得想方设法省钱。 哪里便宜又好吃,便宜又好玩,姜兰总是能找到宝藏。 原本陆颐呈不需要那些,他不缺钱,他还想过自己多花一点,毕竟谈恋爱嘛,多花点钱也正常,但姜兰不太乐意,而且,最开始的时候姜兰一度以为陆颐呈很穷。 两人高中就认识,姜兰常吃的小零食陆颐呈都没吃过,饮料也不喝,看起来像个土帽,都是姜兰偷偷塞吃的给他,美其名曰补课费。 而且陆颐呈穿的衣服都是高级定制,连个lg都没有,姜兰以为就是从淘宝买的。 姜兰过生日陆颐呈送了第一个礼物,精挑细选,是口红套装,很火的牌子,里面有五支,都是最火的色号,一支五百多,加起来两千多块钱。 给女朋呀买东西陆颐呈希望买好的。 但姜兰以为那是陆颐呈啃了一个月馒头省吃俭用攒钱买的,口红套盒拆开退不了,在往后很长有一段时间姜兰没收过陆颐呈礼物。 而且,那段时间吃饭,都是买饭刷卡。 “你怎么这么不会过日子,送口红一根不就得了,我就一张嘴……哪有你这么花钱的。” “咋不饿死你。” “还有芭比粉,这个颜色到底哪儿好看了。” “服了你了。” 那是陆颐呈第一次有娶姜兰的念头,他不会过日子,那姜兰管家里的钱就好了。 那时两人刚在一起两个月。 到串串店了。 街上全是水,虽然下了雨,但来吃串串的人很多,满街香味和辣味交织在一起,还有雨水的气息,热热闹闹,人声鼎沸,这的确是姜兰喜欢的东西。 陆颐呈巴巴道:“把蛋糕也带上。”他现在就想吃。 姜兰赶紧关上车门,拉着陆颐呈往串串店走:“你回去自己吃吧,我在家吃很多了,咱去吃串串。” “我和于老师做的,你就算觉得不好吃也不许说难吃。” “怎么会。” —————— 串串的确不错,人均一百五,地方很偏僻,姜兰决定明天无论面试结果如何,都带于挽秋过来吃。 次日上午,姜兰要去陈宁磊的工作室面试。 工作室在b市市中心的双子楼大厦,大厦有一百多层,工作室占了其中的25到27层。除了录音棚,乐器室,还有茶水间,健身房等,工作环境和氛围好。而且大厦28到83层是天娱影视文化公司的地盘,天娱是娱乐圈的三巨头之一,梁云沈星瑶都是天娱的艺人,于挽秋自己有工作室,不属于任何公司。 不少明星都来宁磊工作室录歌,几乎天天都能偶遇明星。 每年工作室都有校招,去各大音乐学院招人,在这儿上班的要求挺高,要不是小提琴手有事请假,根本不会招兼职生,陈宁磊是看在于挽秋的面子上,还有一点,姜兰的琴拉的确实不错。 《婆婆来了》中有姜兰拉小提琴&3记0340;片段,陈宁磊觉得还不错,但到底要不要还得面试过后才知道。 姜兰会的乐器很多,钢琴,大提琴,小提琴都有二十多年的底子在,别的乐器像萨克斯,小号,古筝,箫等也会一点点。 面试在上午十点,于挽秋跟着一块来了。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沈星瑶去哪儿杜万舟要跟着,原来真的会担心,姜兰也不小了啊,但她比自己试镜还紧张,虽然说面不上也没事,还没毕业呢,但有工作就可以赚钱,谁嫌钱多。 于挽秋自己还喜欢钱呢,她就希望姜兰能赚很多钱,每天穿漂亮裙子,吃好吃的。 于挽秋道:“面试的除了你还有别人,在关系上面你已经不输任何人了。” 姜兰:“知道啦知道啦,我要是选不上就是自己不行,我会加油的,等结束咱们去吃串串香,真的特别好吃!” 于挽秋:“要是面不上,得我请你吧,感情还要安慰你。” 姜兰给自己打打气,背着琴下车,“不用你安慰,于老师你就安心等着吧,不会给你丢人的。” 一块面试的有三个姑娘,都背着琴,姜兰不认识她们,她们却认识姜兰。 见到她那一瞬间,就觉得自己无了,于挽秋的准儿媳妇都来了,那还有她们什么事。 面试结果在三人的预料之中,陈宁磊只要一个人,那人是姜兰。 虽然早知道结果这样,但还是忍不住难受,就因为有个好婆婆,就可以来陈宁磊的工作室做兼职,那为什么不进娱乐圈呢,有于挽秋在,角色还不是任她挑。 非要来这儿跟她们分一杯羹。 “陈老师,既然内定了,何必让我们过来。”说话的是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留着披肩长发的女生。 年轻人,又是学音乐的,难免比别人心高气傲几分。 陈宁磊摸摸下巴,“你觉得我选她是因为于挽秋?小妹妹,这是兼职,不是校招,你不也是别人介绍过来的吗,觉得自己关系硬不过别人,嗯?啧,姜兰,你随便拉一段给她们听听。” 姜兰点了下头,为了拉琴好看,她今天也穿了裙子,是第一天来节目组穿的那件黄色的,她人白,再加上练了近一个月的瑜伽,仪态很好,当然,面试不是选美,不看谁长得好看就选谁。 第(1/3)页